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接到公司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截至2007年11月19日收盘,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累计出售公司股份4,5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2,111,625股,其中10,304,000股于2007年3月8日可上市流通,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从2007年3月9日至5月23日收盘期间,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售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出售情况详见公司于200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自5月24日至11月19日收盘期间,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2,1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截至目前,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27,537,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6%,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807,6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30,000股,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公司将继续关注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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