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济南市自1996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出台了《济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成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目前,低保标准从1999年的每人每月208元提高到现在的280元;保障范围由最初的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三无”对象覆盖到各类困难群体;保障方式由原来分级负责转变为属地管理。
与此同时,济南市还于1997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并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在1080元至2400元之间,3.4万人纳入保障范围。
据了解,济南市将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同时,考虑到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特殊困难,还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责任编辑:http://www.caifut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