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判定法兴银行存在内控方面的“严重缺陷”,并开出400万欧元罚单和作出正式警告,以及法国检控方对一干涉案人员锲而不舍地追查,盖维耶尔身上的标签也不断变换:从“魔鬼交易员”、“流氓交易员”到法兴银行偏好风险的机制的牺牲品。这也折射出欧洲金融业监管者在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上的不断反思,毕竟法兴案的代价高达49亿欧元。
7月1日,法国接任为期半年的欧盟轮值主席国。法国财长拉加德表示,在半年任期中,法国的目标之一是恢复欧洲金融市场的稳定,包括加强欧盟各国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合作。
风险如何失控
今年5月23日,法兴银行公布了两份关于盖维耶尔欺诈交易案的独立报告,这两份报告分别由法兴银行3名独立董事领衔的特别调查委员会,以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做。其中前者所做的报告题为《绿色任务》(Green Mission)。
《绿色任务》还原了盖维耶尔2004年9月从法兴银行的后台部门来到前台部门工作后,在“偏好风险”的企业文化默许下,从“小试牛刀”到铤而走险的整个过程,包括其欺诈交易的手法和时间表。
盖维耶尔所从事的欺诈事件,包括在监管市场上建立未经授权的方向性股票或期货头寸,随后又在无任何目的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虚假交易,对仓位进行隐藏。这些虚假交易的形式,是买卖可延期生效的证券或权证产品、交易对象待定的期货交易,及同集团内部交易对象的远期合约。
这些交易,每一宗都使用了以下三类隐蔽手法之一:建立仓位,在市场交易控制系统觉察之前撤销这些仓位,并隐瞒仓位的市场风险和潜在收益(947宗);以不同的场外交易价格建立基于同类基础资产、同等额度的虚假反向交易头寸,在解除这些头寸后隐瞒收益(115宗);通过更改记录月度拨备,临时隐瞒潜在或已实现的收益(最少9宗)。
而在法兴银行风险控制系统自动发出进一步查询时,盖维耶尔则给予了内容不属实的邮件答复。
诚然,盖维耶尔在隐藏交易头寸、风险和收益方面采取的隐蔽手法和技巧,使得其主管以及控制部门在2008年1月前,一直没有察觉其大规模的方向性仓位。然而,两份独立报告从不同方面显示,法兴银行对盖维耶尔的监管和对市场活动控制的疏忽,导致了欺诈案的发生及未被及时察觉。
“事实证明,前台部门对盖维耶尔的监管是脆弱的。”《绿色任务》称。
2004年9月~2007年1月期间,法兴银行管理层并未察觉盖维耶尔最初的欺诈交易,而且还纵容他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单日内方向性头寸交易。
“从2004年11月开始,盖维耶尔同其部门主管通电子邮件,交流关于单日内交易的策略,而这是与其权证业务无关的。”《绿色任务》称。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也“佐证”了盖维耶尔一直坚持的说法:他的主管知悉他的交易。
2007年1月,盖维耶尔所属部门的主管辞职,但法兴银行并没有立即找到替代人选。此后的两个半月中,在其部门没有实质性监管的情况下,盖维耶尔等资深交易员可以自己确认每月操作中的盈利,而盖维耶尔则在3月份自己确认了盈利状况。在这样一种松弛的监管状态下,头寸监管工具和现金流量表都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于是,2007年1月12日~2007年4月1日期间,盖维耶尔开始在期货指数上建起他巨大的欺诈性头寸,并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其单日内交易。其中尤其胆大包天的是,2007年3月晚些时候,盖维耶尔已经在德国DAX指数上建起了55亿欧元的头寸。
2007年4月起,盖维耶尔有了新的直接上司。但每天的监管仍是脆弱的。《绿色任务》说:“对于属下交易员或他们头寸所产生的利润,他的新上司并没有进行任何细节分析,而这本是一个交易员经理的主要任务。”
这位新上司缺乏交易经验。他对短线方向性头寸表现出了“不恰当的容忍”,他和他自己之上的主管未能根据可获得的数据和报告对交易员的活动进行充分评估,也没有对风险迹象作出反应。例如在现金流方面,2007年7月,这位新上司之上的主管(三角洲一部的主管,如图表)获知,盖维耶尔所在的主操作中心出现了两笔极其反常、共达5亿欧元的现金借债,但这位主管对此苗头未作任何反应。
而法兴银行的后台和中枢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财会部门及合规部门,也存在控制措施方面的种种漏洞。
特别调查委员会发现,风险控制部门与支持服务部门可用的工具(包括信息系统)的发展速度,跟不上股票部门交易量的增长速度;此外,法兴银行缺乏识别欺诈机制的控制措施,如对仓位账目金额是否健康和交易员为隐藏仓位而进行的虚假交易的监控;几个部门在内控方面分隔得过于精细,以至于缺乏效率;而风险报告和反馈也没有系统性地集中到相应的管理层。
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绿色任务》指出:“在盖维耶尔的活动中,存在内部同谋的迹象,其中包括一位交易员助理――一位中枢办公室的操作代理人。”中枢办公室的操作代理人通常协助交易员工作,为其处理每天的行政任务,例如记录其交易,并执行对其利润、头寸额度等的第一防线监控。
“由于当下他正在接受罪案调查,因此我们无法对这位代理人进行调查。这种内部同谋的可能性,应该由法庭来证实。”
报告发现,盖维耶尔的欺诈交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这名交易员助理进行的:“总体而言,盖维耶尔名下15%的虚构交易是由这位交易员助理注册的。”
调查小组还发现一封电子邮件似乎能证明,这名交易员助理对盖维耶尔在欺诈交易中所获利润是知情的。
2007年12月31日,此人向盖维耶尔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内容包括“VALO盖维耶尔+EUR 1464129513”,这一数额与当日盖维耶尔在交易中应得的利润(14.0087亿欧元)非常接近。
特别是在2007年6月,当中枢办公室在“通道”(前台部门与会计系统之间的中间地带)问题上要求盖维耶尔作出解释时,这位交易员助理在盖维耶尔的要求下,几乎向提出疑问者复述了盖维耶尔的解释。
因此,如果可以确认这位交易员助理存在共犯行为,那么他的行为在极大程度上为盖维耶尔的欺诈交易提供了便利。
具体而言,如果其他部门对交易员的活动提出疑问,那么他们最先接触到的就是中枢办公室的操作代理人,而代理人的同谋共犯,则可帮盖维耶尔掩盖其欺诈。例如,即便盖维耶尔对上司作了欺骗性的回复,与他合作的代理人照样可以给予其信誉度较高的评分。
法银行业亡羊补牢
盖维耶尔向巴黎警方投案自首至今已有半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最初,巴黎检控方拟用欺诈罪名指控他,遭到法官拒绝,最终他以“违反信托约定、伪造和使用伪造文件、盗用他人电脑账户密码”的罪名遭到起诉和调查。
但检控方从未放弃寻找盖维耶尔的同伙。7月初,检控方透露,可能将以“共谋向电脑系统注入虚假数据”的罪名起诉一位20岁左右的交易员助理。
据法新社报道,一位接近该案的消息人士透露,这可能是此案的转折点。
法兴银行方面表示,将进行近期和远期的补救计划,相关改革将从今年持续到2010年,其中包括投入1亿欧元重建内部风控系统。
然而更引人关注的是,盖维耶尔案发时,法兴银行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未在第一时间公布案情。因此该行的股东们的怒火从1月份就逐渐升温,他们准备对簿公堂,其与法兴银行的矛盾一触即发。
有鉴于此,法国议会6月通过一项法律修正案,规定法国各家银行借助其内部控制机制或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后,应向法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通报,同时银行管理层必须对问题进行特别调查。这项法律修正案还加强了法国银行业管理委员会对违规银行的惩处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