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国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些企业反映,湖南省有些地方工商部门在执法办案中不客观全面收集证据,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处罚过重,处罚款过高,在省内外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他介绍,目前,乱罚款问题主要出现在虚假宣传案件和外地企业,根本原因在于受利益驱动。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工商局出台了《紧急通知》。刘国湘强调,对初次发现的虚假宣传行为,除涉及药品、食品、农资及用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救灾救济商品外,工商部门不予处罚,可责令限期改正,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改正期限为两个月。当事人在责令改正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改正的,工商部门应根据虚假宣传行为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立案查处。立案查处后确应给予罚款处罚的,罚款额度为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责任编辑:http://www.caifut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