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2007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上海证监局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辖区上市公司加强内审内控工作。近日,财政部会同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控基本规范》,上海证监局高度重视,鼓励辖区上市公司提前启动实施。
《基本规范》明确,上市公司在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海证监局召开座谈会围绕上市公司对《基本规范》的认识、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发挥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执行《基本规范》中的作用展开了深入讨论。上海证监局鼓励辖区上市公司提前启动。
上海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辖区内上市公司内审内控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首先是辖区内上市公司已基本建立内审机构及制度,并在认识上,更加重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的作用,更加重视以内审为重点的内控机制的作用;其次,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强化了监督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更加充分,督促审计工作开展;第三,披露内审内控情况主动性加强,根据2007年年报充分披露内控状况,辖区约20家公司在2007年报中主动披露了内审内控自我评估报告。
上海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内控内审工作重点将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学习《基本规范》,促进对健全内控工作形成共识,强化上市公司对内审内控工作的内在需求;第二,结合证监会“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和“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工作要求,上海证监局将在检查中重点关注内审内控机制建设及运作情况;第三,上海证监局将在今年的董、监事培训中,强化公司内审内控的相关内容。并拟于今年8月中旬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内审内控专题培训,以动员、引导和督促辖区上市公司开展内审内控工作;第四,鼓励辖区上市公司提前启动实施《基本规范》中要求,为《基本规范》在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推进和有效实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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