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元债务成最后一根稻草
重整是企业破产的一种形式,我国破产法对重整是这样表述的:“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而破产一般是由资不抵债引起的。可眼前的情形是,主要生产聚氯乙烯的海吉氯碱投产不过三、四年,注册资本14.56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其总资产为23.23亿元,净资产11.68亿元,营业收入1.67亿元,净利润-3616万元。申请破产的债权人为乌海市电业局,海吉氯碱所欠债务不过3063万元(估计是拖欠电费),对净资产11亿多元的这家大企业来说,为什么区区3000多万债务竟被人申请破产?
据公开资料,海吉氯碱于1999年11月23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2亿元,法人代表肖建华(即明天系实际控制人)。此后明天系核心企业明天科技通过配股、增发,三次向海吉氯碱增资累计达7亿多元,一度占后者51.01%股权,并将其做进合并报表。然而,投产后该公司年年亏损,2005、2006、2007年净利润分别为-2982万元、-6263万元和-249万元,不得已明天科技才出让9.13%股权,持股比由51.01%降至41.9%,且不再合并报表。
海吉氯碱被责令破产重整,导火线看似来自乌海市电业局,最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环保。对此,明天科技在今年中报已有所透露,公司称“内蒙地区加大对高能耗企业的治理,将从9月份起提高对非配套氯碱企业电石炉的电价,并逐步关闭这些电石炉装置”,由此,其主要原材料电石价格猛涨,“PVC生产出现严重的付现亏损,公司迫不得已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限产,甚至阶段性停产检修。”
巨额投资或血本无归
一家企业从债权人申请破产,到法院受理,提供各种资料,最后裁定重整,是很耗费时日的。按照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仅“受理”一项前后最少得一个月,后面还有长长的程序,少说也得几个月时间。可明天科技等三家上市公司,之前却不作任何披露,而选择长期沉默。
从定期报表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海吉氯碱的情况至少身为第一大股东的明天科技是一清二楚的。而且在出售9.13%股权后,明天科技对海吉氯碱的初始投资仍达6.1亿元,目前明天科技净资产为17.98亿元,其对海吉氯碱的投资相当于净资产的三分之一,如此巨大的一项长期投资很可能血本无归,其性质之严重,就不仅仅是信息披露层面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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