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重股或成试点
其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分别于九二年五月及九三年十一月,取消涨跌幅限制,并且实行「T+0 」交易规则,但因当时的监管体系薄弱,投资者风险意识不足,「T+0 」交易引发过度投机,在股市的大涨大跌中,让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沪深两市自九五年起,将A 股及基金改为「T+1 」交易,并且一直沿用至今,而B 股的「T+0 」交易,则在○一年才告终。
当局于○六年讨论融资融券实行办法时,为消化因融资融券新增的股票及资金供给,再度把「T+0 」作为配套交易规则。上海证交所早前曾发表报告,建议在上证50ETF 、上证50 成分股上试点「T+0 」,市场预期,试点目标将被限制在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强的权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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