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2-29 14:27:00 |
≈≈深纺织A000045≈≈(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深圳市投资管|14872.18|2008-09-11| 1225.6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 | 理公司 | | | |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 | | | | | |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 | | | | | |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 | | | |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 | | | | |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 | | | | |份,出售深纺织股份总| | | | | | |数的比例不超过总股份| | | | | | |的5%。 | | | | ├─────┼────┤ | | | | |2009-09-11|13646.56|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获付4.1股 ──────────┼───────────────────────── 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4512.4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4512.4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8276.4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9640.22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4872.18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8-07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7-3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8-1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8-25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8-26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8-26至2006-09-03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8-26至2006-09-0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8-31至2006-09-04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9-04 股改实施登记日 │2006-09-0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9-11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南菊香 | 122.43| 赞成 | |方程同 | 41.45| 赞成 | |李军 | 25.02| 赞成 | |吕秋云 | 24.29| 赞成 | |潘百明 | 22.50| 反对 | |刘惠驹 | 19.00| 赞成 | |张宇 | 17.23| 赞成 | |深圳市裕明蚕物咨询有限公司 | 16.23| 赞成 | |姚明国 | 15.39| 赞成 | |钱月出宇 | 14.88|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236.00| 66.24| 14872.18| 60.6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66.24 (3)方案详细说明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A股股东支付13,638,240股深纺织A股股票,即流通A股股 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付4.1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公 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股票将自动划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计算 结果不足一股的按照登记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 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承诺事项 (1)投控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在投控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十二个月内,投控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深纺织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 分之五. (3)投控公司承担包括财务顾问费、保荐费、律师费、沟通推介费、媒体宣传 费等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费用. 2、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本承诺人保证:"若因本承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而给公司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承诺人声明 本承诺人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 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否则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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