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1 9:32:00 |
≈≈中兴通讯000063≈≈(更新:08.03.20)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深圳市中兴新|31098.27|2008-01-03| 4797.61| | | |通讯设备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5股 ──────────┼───────────────────────── 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95952.17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95952.17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30205.44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37756.8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42180.26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1-1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3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2-01至2005-12-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14至2005-12-1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2-16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1-1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1-24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2-01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2-29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748.68| 赞成 | |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630.00| 赞成 |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611.00| 赞成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519.50| 赞成 |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 480.12| 赞成 | |裕阳证券投资基金 | 464.62| 赞成 | |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450.71| 赞成 | |招商股票投资基金 | 434.23| 赞成 |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 400.91| 赞成 |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399.13|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 42322.18| 44.11| 35895.88| 37.41| |司 | | | | | |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 | 2156.54| 2.25| 1829.09| 1.91| |湖南南天集团有限公司 | 1347.84| 1.40| 1143.18| 1.19| |骊山微电子公司 | 650.84| 0.68| 552.02| 0.58| |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 650.84| 0.68| 552.02| 0.58| |司 | | | | | |中国移动通信第七研究所 | 650.84| 0.68| 552.02| 0.58| |陕西电信实业公司 | 650.84| 0.68| 552.02| 0.58| |吉林省邮电器材总公司 | 650.84| 0.68| 552.02| 0.58| |河北电信器材有限公司 | 650.84| 0.68| 552.02| 0.58|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 | 30.76|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7.41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18.33 (3)方案详细说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5股股 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 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 义务。 2、大股东中兴新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中兴通讯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内,若中兴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等股份的, 出售价格将不低于中兴通讯董事会初次公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中兴通讯A股6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26.75元的115%即30.76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 进行除权处理)。中兴新若有违反该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中兴通讯帐户 归全体股东所有。 3、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补充承诺,若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 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非流通股股东将承担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发生的相关费用。 5、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保证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 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各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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