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2-29 8:58:00 |
≈≈北方国际000065≈≈(更新:08.02.29)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国万宝工程| 8616.68|2007-12-19| 812.19| | | | 公司 | | | | | ├─┼──────┼────┼─────┼────┼──────────┤ | 2|西安北方惠安| 345.06|2007-12-19| 345.06| | | |化学工业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6股 ──────────┼───────────────────────── 保荐机构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6243.71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6243.71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416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5657.6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0586.11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09-2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0-2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25至2005-11-0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1-03至2005-11-07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1-07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2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0-1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25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1-11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楼雄壮 | 37.77| 赞成 | |赵德全 | 30.95| 赞成 | |王谦 | 30.16| 赞成 | |中国工商银-安瑞基金 | 24.53| 赞成 | |林桂珍 | 23.68| 赞成 | |中国银行-同智证基 | 20.46| 赞成 | |李氏 | 20.00| 赞成 | |许丽萍 | 19.60| 赞成 | |王瑞英 | 19.36| 赞成 | |李勋武 | 17.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 10762.75| 66.26| 9428.87| 58.05| |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 1320.96| 8.13| 1157.25| 7.12| |司 | | | | |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 | 8.80|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 | 8.80|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 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承诺投入5300万元人民币资金用于北方国 际股份增持计划。一旦出现北方国际的二级市场股价低于4.25元/股的情形,则股份 增持计划立即启动,控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买 入北方国际的股票,直至上述资金用尽或北方国际的股价高于4.25元/股为止,且增 持后原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北方国际总股本的75%。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在北方国 际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增持社会公众股份而触发要 约收购的可以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持股比例(%):58.05 实际控制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38.45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以其持有的1497.6万股 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 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6股股票。(原方案每10股获得2.7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北方国际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 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北方国际 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 售股份。 2、除法定承诺外,承诺人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十二个月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当北 方国际股价低于8.80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时,不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北方国际原非流通股股份。 (2)股份增持计划 为顺利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北 方国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股票复牌后的两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承诺投入5300万元人民币资金用于北方国际股份增持计划。一旦出现北方国际的二级 市场股价低于4.25元/股的情形,则股份增持计划立即启动,控股股东中国万宝工程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买入北方国际的股票,直至上述 资金用尽或北方国际的股价高于4.25元/股为止,且增持后原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 比例不超过北方国际总股本的75%。中国万宝工程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 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52号《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 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中国万宝工程公司在北方国际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增持社会公众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的可以 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本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 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本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则将卖 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 股东所有"。 (4)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