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3 12:42:00 |
≈≈富龙热电000426≈≈(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赤峰富龙公用|18905.81|2007-06-06| 1903.38| | | |(集团)有限责| | | | | | | 任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5股 ──────────┼───────────────────────── 保荐机构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6620.74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6620.7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8758.6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1824.11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4796.62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2-2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2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3-21至2006-03-2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24至2006-03-2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3-28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2-2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3-0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3-21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4-07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王祥福 | 80.04| 赞成 | |林泽波 | 60.19| 赞成 | |文鹏启 | 33.21| 赞成 | |常世芬 | 25.81| 赞成 | |郑海燕 | 24.00| 赞成 | |刘宇斌 | 19.00| 反对 | |黄琪军 | 18.30| 反对 | |曾连彩 | 18.01| 赞成 | |吴冰冰 | 17.51| 反对 | |文辉治 | 17.28|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 16101.50| 60.48| 13220.85| 49.66| |任公司 | | | | | |赤峰鑫泰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 1077.12| 4.05| 892.26| 3.35| |任公司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9.60| 2.14| 569.60| 2.1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113.92| 0.43| 113.92| 0.4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 | | 其它承诺 | 未实施 | |任公司 | | | | | └────────────┴────┴────┴──────┴─────┘ 说明:为了解决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富龙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富龙集团承诺 : (1)保证今后不再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2)保证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通过现金或资产的方式偿还2005年底经营性占用 资金38,018,062.55元(以公司2005年年报审计数为准),并将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 股股权办理担保冻结手续,若不能在2006年12月31日前偿还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 则将通过拍卖冻结股权的方式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3)保证今后发生的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在正常期限内结算。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49.66 实际控制人:赤峰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49.66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0,655,104股股份作为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 获取流通权的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 股股份的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 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事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富龙集团及鑫泰资产承诺将遵守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富龙集团及鑫泰资产承诺:“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者不 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富龙集团及鑫泰资产声明:“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 的股份。” 4、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富龙集团特别承诺:鉴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宏源证券及信 达资产并未明确表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富龙集团承诺将代为宏源证券 及信达资产垫付股权分置改革所支付的全部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后,宏源证券及 信达资产所持有的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向富龙集团支付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或者经过 富龙集团同意。 5、为了解决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富龙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富龙集团承诺: (1)保证今后不再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2)保证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通过现金或资产的方式偿还2005年底经营性占用 资金38,018,062.55元(以公司2005 年年报审计数为准),并将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 股股权办理担保冻结手续,若不能在2006年12月31日前偿还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 则将通过拍卖冻结股权的方式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3)保证今后发生的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在正常期限内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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