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3 13:36:00 |
≈≈晨鸣纸业000488≈≈(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寿光晨鸣控股|32857.37|2010-03-29|32857.37|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 | 有限公司 | | | |施之日起48个月内不上| | | | | | |市交易。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6股 ──────────┼───────────────────────── 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36566.54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36566.5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37307.71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47007.71 限售流通股(万股) │ 33809.08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1-2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2-1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2-20至2006-02-27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24至2006-02-2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2-28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1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2-20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29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1914.91| 赞成 |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795.53| 赞成 |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 1051.12| 赞成 |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926.53|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800.60|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699.98| 赞成 | |郝云峰 | 687.90| 赞成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659.99| 赞成 |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404.43|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零零一组合 | 389.93|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42284.32| 30.96| 32855.61| 24.06| |上海兴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25.15| 0.31| 330.37| 0.24| |人民邮电出版社 | 392.93| 0.29| 305.33| 0.22| |美林正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7.17| 0.12| 122.13| 0.09| |寿光华东建材有限公司 | 131.63| 0.10| 102.29| 0.07| |山东省寿光市热电厂 | 94.30| 0.07| 73.28| 0.05| |潍坊新大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72| 0.01| 12.21| 0.01| |潍坊神舟科技有限公司 | 7.86| 0.01| 7.86| 0.0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根据公司2005-200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若公司2005-2007年度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低于20%时(2 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持股比例(%):24.06 (3)方案详细说明 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其他参与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 作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登记日在册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2.6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A股首个交易日,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其他参与对 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 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原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2.2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截止到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东出具 承诺书,承诺声明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 失。 (3)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 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部分。 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特别承诺: (1)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48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 (2)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则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在公司200 5年、2006年、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分红议案,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 可分配利润(即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 公益金后的金额)30%的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根据公司2005-200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若公司 2005-2007年度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低于20%时(2005年-2007年每年相对上年增长率 之乘积开3次方之值低于20%),则在2007年度报告公布后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 对价股权登记日(2007年度报告公布后第10个交易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 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由寿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按 照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时流通A股总数的5%按比例无偿过户给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 收盘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东。(若自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至追加 对价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则相 应调整本次追加对价安排对应的股份数量。) 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 截至本改革说明书签署日,尚有1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份78,587股,占非流通股份总数的0.02 %,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14,343股。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寿光国资局同意为截止至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登记日止未明确表示同意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权权属存在争议、质押 、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 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 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寿光国资局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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