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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19 ) 银河动力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3 16:00:00
≈≈银河动力000519≈≈(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四川天歌进出| 230.87|2007-10-15| 230.87| |
| |口有限责任公| | | | |
| | 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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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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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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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3653.83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3653.8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5803.2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660.23
限售流通股(万股) │ 5993.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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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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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2-1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0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3-04至2006-03-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08至2006-03-1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3-1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2-1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2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3-06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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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长沙博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4.26| 赞成 |
|张小娇 | 108.10| 赞成 |
|周程 | 82.13| 赞成 |
|李润 | 81.90| 赞成 |
|陈文庄 | 61.02| 赞成 |
|王振元 | 55.64| 赞成 |
|伍娇英 | 45.85| 赞成 |
|胡春安 | 45.00| 赞成 |
|付连荣 | 42.50| 赞成 |
|陈运均 | 41.56|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 3734.40| 27.35| 2761.63| 20.23|
|公司 | | | | |
|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388.22| 17.49| 1823.30| 13.35|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6.00| 1.58| 164.91| 1.21|
|中国农资公司成都分公司 | 108.00| 0.79| 82.45| 0.60|
|西方米奇电子(深圳)公司 | 86.40| 0.63| 65.96| 0.48|
|成都红旗商场 | 54.00| 0.40| 41.23| 0.30|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64.80| 0.47| 49.47| 0.36|
|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1.60| 0.16| 16.49| 0.12|
|成都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1.60| 0.16| 16.49| 0.12|
|成都鑫同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0| 0.13| 13.74| 0.1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0.23
实际控制人: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19.21
(3)方案详细说明
1、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作为对价
安排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对价安排总数为18,570,255股。
3、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银河动力股份将获得对价安排3.2股。[原方案为每10
股获得2.8股]
中银河高科执行对价安排的总股份数为9,727,675股,其中银河高科先行代四川
天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振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执行
的对价安排的股份分别为510,937股、255,469股和127,734股,代为垫付共计894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0.65%。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法定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特别承诺
除上述法定最低承诺外,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湖南新兴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持有的银河动力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
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
数量占银河动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
过百分之十。
(三)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的相应安排
为了履行法定及上述特别承诺义务,银河动力非流通股股东自愿在登记结算机构
将所持的获得流通权的银河动力股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锁定至承诺期满
。当该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申请,经证券交
易所复核后,向证券登记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四)银河高科先行代募集法人股股东四川天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振
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执行的对价安排的股份分别为510,937股
、255,469股和127,734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65%)。代为垫付后,该等非流通股
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股
份,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且须由银河动力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在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前,还
必须履行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法定承诺义
务。
2006年3月22日公告,中银河高科执行对价安排的总股份数为9,727,675股,其中
银河高科先行代四川天歌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振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南山风
险投资基金公司执行的对价安排的股份分别为510,937股、255,469股和127,734股,
代为垫付共计89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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