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2-29 8:58:00 |
≈≈鲁泰A000726≈≈(更新:08.02.29)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泰纶有限公司| 5911.62| | 0.00|外资发起人股,将在B | | | | | | |股市场流通,目前尚未 | | | | | | |提出申请。 | ├─┼──────┼────┼─────┼────┼──────────┤ | 2|淄博鲁诚纺织| 4917.90|2011-06-12| 0.00|股改完成后60个月内不| | |投资有限公司| | | |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 | | | | | |之后的24个月内,通过| | | | | | |交易所减持价格不低于| | | | | | |15元/股,当公司发生 | | | | | | |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增| | | | | | |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 | | | | | |情况时,该价格将进行| | | | | | |除权除息处理。若违反| | | | | | |该项承诺,所获资金将| | | | | | |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 | | | | | |东所有。 | | | ├────┼─────┼────┼──────────┤ | | | 1038.40| | 0.00|依据股改承诺增持的流| | | | | | |通A股,该股份按规定 | | | | | | |已锁定。 | ├─┼──────┼────┼─────┼────┼──────────┤ | 3|境内自然人持| 66.88| | 0.00|该股份为公司高管持股| | | 股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0.7股 ──────────┼───────────────────────── 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42243.24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42243.2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4196.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5189.72 限售流通股(万股) │ 4917.9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4-13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4-1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4-2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4-28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5-0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5-08至2006-05-11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5-10至2006-05-1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5-10至2006-05-12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5-12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6-0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6-12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海通中行富通银行 | 284.57| 赞成 | |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281.58| 赞成 | |品 | |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81.29| 赞成 |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 208.58| 赞成 | |基金 | | |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187.00| 赞成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普通保险产品 | 147.07| 赞成 | |朱连初 | 111.27| 赞成 |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 赞成 | |董孝金 | 99.90| 赞成 | |普华证券投资基金 | 95.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 5911.62| 13.99| 4917.90| 11.6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 15.00|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 15.00|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 15.00|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鲁诚公司从鲁泰公司获得的2005年度、2006年度的现金分红将全部用于在 二级市场增持鲁泰A股,增持时间为现金分红到帐后的12个月内,增持价格为二级市 场价格。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淄博鲁诚纺织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1.64 实际控制人:刘石祯 间接持股比例(%):2.44 (3)方案详细说明 (一)对价安排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 票将获得鲁诚公司安排的0.7股股票的对价,鲁诚公司安排的股份总数为993.72万股 。 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鲁诚公司所持非流通股股份 获得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 (二)追加对价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鲁诚公司承诺,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未来三年的 经营业绩没有达到预定目标,鲁诚公司将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 。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鲁诚公司将向公司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 (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较2005 年度利润总额的增长低于30%; (2)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任意一年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 留审计意见。 如果上述任一情况均未出现,则鲁诚公司无需向公司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 2、追送股份数量 如发生上述情况之一,鲁诚公司将按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流通A股股份每10股送0 .3股的比例追加送股(鲁诚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能获得追加支付的股份),追 送股份总数为425.88万股。在该项承诺完成前,如遇公司转增股本、支付股票股利或 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0.3股的追加支付比例不变,鲁 诚公司将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调整追送股份总量;在公司实施增发新股、配股时, 前述追加支付股份总数不变,但每10股追送0.3股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追送股份时间 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定为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公司年报公告后的第10个交 易日。鲁诚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深交所和深圳登记结算公司规 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送股份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 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 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追送股份承诺的履约安排 在履约期间内,鲁诚公司将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授权深圳登记结 算公司将拟用于追加支付的425.88万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履行上述承诺义 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鲁诚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鲁诚公司还做出以下特别承诺: 1、所持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 2、上述承诺期满后的24个月内,若鲁诚公司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卖出原非流通 股股份,卖出价格将不低于15元/股。当公司发生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 股、派息等情况时,该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鲁诚公司若有违反该项承诺的卖出 交易,所获资金将划入鲁泰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鲁诚公司将在本公司2006年、2007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现金分配的 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对该项提议投赞成票。 4、鲁诚公司从鲁泰公司获得的2005年度、2006年度的现金分红将全部用于在二 级市场增持鲁泰A股,增持时间为现金分红到帐后的12个月内,增持价格为二级市场 价格。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5、鲁诚公司承诺,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 没有达到预定目标,鲁诚公司将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 (一)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如果出现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鲁诚公司将向公司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 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较2005年度 利润总额的增长低于30%; 2.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任意一年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 计意见。 如果上述任一情况均未出现,则鲁诚公司无需向公司流通A股股东追送股份。 (二)追送股份数量 如发生上述情况之一,鲁诚公司将按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流通A股股份每10股送0 .3股的比例追加送股(鲁诚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能获得追加支付的股份),追 送股份总数为425.88万股。在该项承诺完成前,如遇公司转增股本、支付股票股利或 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0.3股的追加支付比例不变,鲁 诚公司将根据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调整追送股份总量;在公司实施增发新股、配股时, 前述追加支付股份总数不变,但每10股追送0.3股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将在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追送股份时间 追送股份的股权登记日定为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公司年报公告后的第10个交 易日。鲁诚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深交所和深圳登记结算公司规 定的相关程序实施追送股份安排。 (四)追送股份对象 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 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五)追送股份承诺的履约安排 在履约期间内,鲁诚公司将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授权深圳登记结 算公司将拟用于追加支付的425.88万股股份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履行上述承诺义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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