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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792 ) 盐湖钾肥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28 8:13:00
≈≈盐湖钾肥000792≈≈(更新:08.03.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北京华北电力| 2769.01|2007-07-26| 2769.01| |
| | 实业总公司 | | | | |
├─┼──────┼────┼─────┼────┼──────────┤
| 2|中国农业生产| 830.70|2007-07-26| 830.70| |
| |资料公司成都| | | | |
| | 分公司 | | | | |
├─┼──────┼────┼─────┼────┼──────────┤
| 3|中国科学院青| 553.80|2007-07-26| 553.80| |
| |海盐湖研究所| | | | |
├─┼──────┼────┼─────┼────┼──────────┤
| 4|湖北东方农化| 496.09|2007-07-26| 496.09| |
| | 中心 | | | | |
├─┼──────┼────┼─────┼────┼──────────┤
| 5|化工部长沙设| 415.35|2007-07-26| 415.35| |
| | 计研究院 | | | | |
├─┼──────┼────┼─────┼────┼──────────┤
| 6|中蓝连海设计| 415.35|2007-07-26| 415.35| |
| | 研究院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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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2股股票、12
│元现金及盐湖工业集团、中化集团和华北电力共同无偿
│派发的4份行权价15.1元/股的百慕大式认沽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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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76755.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76755.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30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33600.0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43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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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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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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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布日 │2006-04-1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4-1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5-15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5-22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5-2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5-23至2006-05-30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5-26至2006-05-3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5-29至2006-05-3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5-31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6-2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6-29
股改实施现金发放日 │200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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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25.26|  赞成  |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929.99|  赞成  |
|安信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  赞成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  赞成  |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887.75|  赞成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08.91|  赞成  |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6.91|  赞成  |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0.00|  赞成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     520.42|  赞成  |
|险产品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431.03|  赞成  |
|红-005L-FH002深            |        |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404.00|  33.10| 23483.94|  30.60|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15351.00|  20.00| 14190.76|  18.49|
|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  |  3000.00|  3.91|  2769.01|  3.61|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成都公司 |  900.00|  1.17|  830.70|  1.08|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  600.00|  0.78|  553.80|  0.72|
|湖北东方农化中心     |  600.00|  0.78|  496.09|  0.65|
|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  |  450.00|  0.59|  415.35|  0.54|
|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   |  450.00|  0.59|  415.35|  0.5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在未来三年(即2006年至2008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将当年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全额分配,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0.60  
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        
间接持股比例(%):15.70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向盐湖钾肥股改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股东每10股安排对价1.2股股份、12元现金及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中化集团公司和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共同无偿派发的4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青
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将分别
按送出权证总数的58.06%、35.08%和6.86%的比例派发权证,并按上述比例承担认沽
责任。该认沽权证的存续期为权证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每份认沽权证的持有人有权
在行权日按15.1元/股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出售1股盐湖钾肥股票,行权日为认沽权证
存续期的最后5个交易日。
  湖北东方农化中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将不承担现金对价,其应承担的现金对
价由盐湖工业集团及中化集团按各自持有非流通股股份占两家持有全部非流通股股份
的比例代其支付。湖北东方农化中心将其应支付的现金对价折算为等值股票支付给流
通股股东,盐湖工业集团和中化集团按各自持有非流通股股份占两家持有全部非流通
股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这部分股票对价的数量。上述情况不影响流通股
股东实际获得的对价。
  2006年5月22日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于2006年5月19日分
别向盐湖集团出具了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204.09万元;向中化集团出具了63572.19
万元;向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出具了12423.72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履约担
保函,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
公司在盐湖钾肥股权分置改革中派发的认沽权证提供担保。
  [原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票、8.
76元现金及盐湖工业集团、中化集团和华北电力共同无偿派发的3份行权价15.2元/股
的百慕大式认沽权证。]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法定承诺事项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即: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12个
月内,依有关规定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特别承诺事项
  (1)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
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四年内,不
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
股股份(向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受此限制);
  (2)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承诺:在未来三年(
即2006年至2008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将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全额
分配,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权证发行人将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之
前,取得深交所认可的金融机构对认沽权证行权所需要的资金提供的足额履约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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