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8 8:13:00 |
≈≈超声电子000823≈≈(更新:08.03.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汕头超声电子| 1939.68|2008-03-20| 1939.68| | | |(集团)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5股股份 ──────────┼─────────────────────────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3592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3592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352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8252.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7668.0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2-1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02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3-03至2006-03-1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09至2006-03-1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3-13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2-1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2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3-03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20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923.70| 赞成 |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 赞成 | |洪妍 | 108.57| 弃权 | |王正荣 | 52.00| 赞成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赞成 |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 40.73| 赞成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35.47| 赞成 | |屠金生 | 29.90| 赞成 | |纪强 | 26.67| 赞成 | |陈友生 | 20.85|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 | 22400.00| 62.36| 17668.00| 49.1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将在自2006年起的3年(即2006年度、2007年度 、2008年度)的年度董事会中,通过委派到超声电子的董事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 成票。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49.19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超声集团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47,320,000股作 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剩余非流通股股份的 上市流通权,即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付3.5 股股份的对价,合计支付47,320,000股股票。(原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0 股股份)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超声集团作为超声电子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超声集团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超声集团将在自2006年起的3年(即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年度董 事会中,通过委派到超声电子的董事提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50%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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