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4-9 9:02:00 |
≈≈太钢不锈000825≈≈(更新:08.04.09)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太原钢铁(集 |243945.5|2008-03-17|16788.25| | | |团)有限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4股 ──────────┼─────────────────────────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29140.4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29140.4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585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839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50750.4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1-2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2-2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2-25至2006-03-0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27至2006-03-0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3-01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2-27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3-06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07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 4095.11| 赞成 | |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1153.98|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008.98| 赞成 | |金元证券投资基金 | 880.59| 赞成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 赞成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780.32| 赞成 | |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66.63| 赞成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707.70| 赞成 | |隆元证券投资基金 | 704.29| 赞成 |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 641.22|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0640.40| 54.70| 50750.40| 39.3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9.30 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39.30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太钢集团向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 流通A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付3.4股股票,太 钢集团需累计送股19,890万股。 对价安排执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291,404,000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原方案:每10股获得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太钢集团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 诺义务。 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太钢集团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1.另外,太钢集团特别承诺在所持的太钢不锈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太钢不锈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若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太钢不锈新增股份收购太钢集团拥有 的钢铁主业相关资产,太钢集团承诺因此而增持的股份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向战略投资者以政策允许的方式转让或因实施股权激励制度需 要的除外;受让股权的战略投资者必须继续遵守原承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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