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7 14:44:00 |
≈≈高鸿股份000851≈≈(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广安区城南建| 60.23|2007-11-09| 60.23| | | | 筑安装公司 | | | | | ├─┼──────┼────┼─────┼────┼──────────┤ | 2| 郑杰良 | 60.23|2007-11-09| 60.23| | ├─┼──────┼────┼─────┼────┼──────────┤ | 3|贵阳市云岩区| 15.66|2007-11-09| 15.66| | | |黔东通明建筑| | | | | | | 安装队 | | | | | ├─┼──────┼────┼─────┼────┼──────────┤ | 4|贵州东方机床| 7.23|2007-11-09| 7.23| | | |厂职工技术协| | | | | | |会技术服务部| | | | | ├─┼──────┼────┼─────┼────┼──────────┤ | 5|贵州省外贸包| 6.02|2007-11-09| 6.02| | | |装公司青年经| | | | | | | 营部 | | | | | ├─┼──────┼────┼─────┼────┼──────────┤ | 6|安顺市永时汽| 2.41|2007-11-09| 2.41| | | |车配件服务部|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249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249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7748.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0072.4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2417.60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4-24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4-2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5-1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05-18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5-19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5-19至2006-05-28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5-25至2006-05-2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5-25至2006-05-29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5-29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6-2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6-30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孙志强 | 55.60| 赞成 | |郭运海 | 39.79| 赞成 | |陈伟 | 32.42| 赞成 | |李亚英 | 26.68| 赞成 | |李亚利 | 26.62| 赞成 | |王兰萍 | 24.07| 赞成 | |戴晖荣 | 21.36| 赞成 | |白国红 | 20.81| 赞成 | |徐伟健 | 20.53| 赞成 | |黄辉 | 20.37|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5282.85| 23.49| 4449.89| 19.79| |国投机轻有限公司 | 3433.92| 15.27| 2892.49| 12.8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45.49| 6.43| 1217.58| 5.41|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 4579.74| 20.36| 3857.64| 17.15|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 | | 其它承诺 | 未实施 | └────────────┴────┴────┴──────┴─────┘ 说明:如高鸿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电信院承诺在 高鸿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12个月内豁免电信院对高鸿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大 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36,159,759.76元(含税)债权。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持股比例(%):19.79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 东,以换取其所持其余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股 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股股份的对价。 [原方案:每10股获得2.7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事项 (1)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分步上市流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2)保证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 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特别承诺事项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如果其他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 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被质押、司法冻结或托管,因而导 致不能执行对价安排,或有非流通股股东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改革方案,包括截止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未联系到的非流通股股东和未对公司关于参与股权分置改 革征询函作出答复的非流通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 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 付的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电信科学技术研 究院的同意,由高鸿股份向深交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如高鸿股份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电信院承诺在高鸿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后12个月内豁免电信院对高鸿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的36,159,759.76元(含税)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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