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10 9:25:00 |
≈≈新希望000876≈≈(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成都美好房屋| 2113.00|2008-02-14| 2113.00| | |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31529.23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31529.2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04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352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8009.23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2-1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2-3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2-31至2006-01-1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1-16至2006-01-19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1-1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2-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2-2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1-0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2-07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416.52|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45.55| 赞成 | |中国银行-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 204.15|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121.37| 赞成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 赞成 | |海南英农实业有限公司 | 98.12| 赞成 | |张沂 | 87.18| 赞成 | |池州市柯克投资有限公司 | 86.00| 赞成 | |张荣华 | 61.88| 赞成 | |白时会 | 61.2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 16903.38| 53.61| 14270.72| 45.26| |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3089.11| 9.80| 2632.96| 8.35| |成都希望大陆实业有限公司 | 925.49| 2.94| 925.49| 2.94| |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105.63| 0.34| 90.03| 0.29| |成都和普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 105.63| 0.34| 90.03| 0.29| | | 0.00| 0.00| 0.00| 0.0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 | 6.80| | | └────────────┴────┴────┴──────┴─────┘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5.26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间接持股比例(%):28.04 (3)方案详细说明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31,200,000股公司股份, 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股份的对价。(原方案为每10股实获1.5股及7.88元(含税 )[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所得红利转送给流通 股股东])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上述法定承诺外,新希望集团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及保证: (1)约定禁售期 新希望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 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为了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新希望集团将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申请将所持的获得流通权的新希望股票按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2)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新希望集团承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达到6.8元以上时,方可以不低于6.8元的价格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公司实施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时 ,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新希望集团同时承诺:“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 入新希望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垫付对价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希望大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9,254,863股已质押。按照 新希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应承担的安排对价的股数共1,366,598股,新希望集团 承诺由其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希望大陆所持股份如需上市 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新希望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款项及利息,或取得新希望 集团同意。 3、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 失。 4、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 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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