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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876 ) 新 希 望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10 9:25:00
≈≈新希望000876≈≈(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成都美好房屋| 2113.00|2008-02-14| 2113.00| |
|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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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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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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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31529.23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31529.2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04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352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8009.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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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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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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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布日 │2005-12-1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2-3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2-31至2006-01-1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1-16至2006-01-19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1-1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2-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2-2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1-0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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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416.52|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45.55|  赞成  |
|中国银行-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     204.15|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121.37|  赞成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  赞成  |
|海南英农实业有限公司         |      98.12|  赞成  |
|张沂                 |      87.18|  赞成  |
|池州市柯克投资有限公司        |      86.00|  赞成  |
|张荣华                |      61.88|  赞成  |
|白时会                |      61.2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 16903.38|  53.61| 14270.72|  45.26|
|成都美好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3089.11|  9.80|  2632.96|  8.35|
|成都希望大陆实业有限公司 |  925.49|  2.94|  925.49|  2.94|
|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105.63|  0.34|   90.03|  0.29|
|成都和普饲料贸易有限公司 |  105.63|  0.34|   90.03|  0.29|
|             |   0.00|  0.00|   0.00|  0.0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    |  6.80|      |     |
└────────────┴────┴────┴──────┴─────┘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5.26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间接持股比例(%):28.04  
(3)方案详细说明
  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31,200,000股公司股份,
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股股份的对价。(原方案为每10股实获1.5股及7.88元(含税
)[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元(含税),非流通股股东将所得红利转送给流通
股股东])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上述法定承诺外,新希望集团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及保证:
  (1)约定禁售期
  新希望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
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为了履行上述承诺义务,新希望集团将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申请将所持的获得流通权的新希望股票按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2)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新希望集团承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达到6.8元以上时,方可以不低于6.8元的价格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公司实施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时
,上述出售股份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新希望集团同时承诺:“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
入新希望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垫付对价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希望大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共9,254,863股已质押。按照
新希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应承担的安排对价的股数共1,366,598股,新希望集团
承诺由其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希望大陆所持股份如需上市
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新希望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安排款项及利息,或取得新希望
集团同意。
  3、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
失。
  4、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
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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