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13 9:24:00 |
≈≈中通客车000957≈≈(更新:08.03.12)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通汽车工业| 5365.90|2007-09-03| 1192.52| | | |集团有限责任| | | | | | | 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3850.5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3850.5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2637.74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6429.06 限售流通股(万股) │ 7421.43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5-13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4-0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5-2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5-2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5-29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5-27至2006-06-05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6-01至2006-06-05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6-01至2006-06-0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6-05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6-1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6-20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王莹 | 45.76| 赞成 | |卓雪荣 | 37.33| 赞成 | |潘彦聪 | 35.00| 赞成 | |张凌 | 30.00| 赞成 | |解敏丽 | 27.50| 赞成 | |刘瑛 | 26.34| 赞成 | |贺京方 | 25.50| 赞成 | |何贤波 | 21.00| 赞成 | |庞尔勇 | 15.38| 赞成 | |唐胜 | 15.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山东聊城客车工业集团有限责| 5365.90| 22.50| 5365.90| 22.50| |任公司 | | | | | |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 | 2811.95| 11.79| 1861.16| 7.80| |聊城市昌润投资发展有限责任| 1540.00| 6.46| 0.00| 0.00| |公司 | | | | | |山东双环车轮股份有限公司 | 1174.90| 4.93| 0.00| 0.00| |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 | 320.00| 1.34| 194.37| 0.8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山东聊城客车工业集团有限| | 3.60| | | |责任公司 | | | | |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山东聊城客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22.50 (3)方案详细说明 中通客车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按一定比例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非 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 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 股股票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共需支付37,913,221 股 股票。 根据非流通股东的协商结果: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作出对价安排,其中,第一大 股东聊客集团不直接作出对价安排,由第三、四、五股东,即聊城市昌润投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山东双环车轮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依次代为支付 。代为支付完毕后,聊客集团以现金方式偿还上述非流通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 代为支付的股份。[原方案:每10股获得2.6股]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原非 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中通客车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2、第一大股东聊客集团在《管理办法》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出下列特别承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五年内,聊客集团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中通客车股份 ,出售价格不低于3.6 元/股(约为截至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前30个交易日收盘 价平均价格的150%),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应对前述承诺的公司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同时聊客集团承诺,如有违反 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 3、鉴于聊客集团持有本公司的所有股权目前被冻结,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存在 司法冻结、扣划、担保等情况,以致无法执行对价安排时,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相应延期。其对价安排由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为支付,聊客集团以现金方式偿还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 分置改革中代为支付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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