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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969 ) 安泰科技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31 8:47:00
≈≈安泰科技000969≈≈(更新:08.03.31)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国钢研科技|16933.06|2007-12-05| 3491.49| |
| | 集团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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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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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31740.8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31740.8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248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6473.6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5223.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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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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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0-2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15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1-16至2005-11-2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1-23至2005-11-2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1-25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0-24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1-0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1-16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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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信托  |     462.14|  赞成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     363.19|  赞成  |
|资基金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     302.06|  赞成  |
|投资基金               |        |     |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9.90|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     234.65|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汉鼎证券投资基金    |     230.20|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179.11|  赞成  |
|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     173.16|  赞成  |
|交通银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     127.45|  赞成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钢铁研究总院       | 18824.00|  59.31| 14920.97|  47.01|
|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  124.80|  0.39|   98.92|  0.31|
|冶钢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  104.00|  0.33|   82.44|  0.26|
|北京金基业工贸集团    |  104.00|  0.33|   82.44|  0.26|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  104.00|  0.33|   82.44|  0.26|
|任公司          |     |    |     |    |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钢铁研究总院      |    |  10.00|      |     |
└────────────┴────┴────┴──────┴─────┘
说明: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钢铁研究总院      
持股比例(%):47.01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 47.01  
(3)方案详细说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
3.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3,993.6万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
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为每10股
获得2.6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控股股东钢铁研究总院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
  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0
.00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钢铁研究总院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后增持的安泰科技股份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钢铁研究总院如有违反承
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二、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法,制定管理层股权激励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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