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1 9:32:00 |
≈≈西山煤电000983≈≈(更新:08.03.20)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山西焦煤集团|64577.05|2010-12-31| 0.00|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 | | | | | |件股份截至2010年12月| | | | | | |31日之前,所持股份均| | | | | | |不上市交易(但不包括| | | | | | |山西焦煤集团实施股份| | | | | | |增持计划在二级市场购| | | | | | |入的西山煤电股份) | ├─┼──────┼────┼─────┼────┼──────────┤ | 2| | 1.45| | 0.48|该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 | | | | | |管持股,其可上市交易| | | | | | |时间及限售条件按交易| | | | | | |所有关规则执行。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2.8股 ──────────┼───────────────────────── 保荐机构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212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212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432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55296.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5904.00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09-1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0-1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11至2005-10-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0-17至2005-10-2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0-21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9-2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11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0-28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742.06| 反对 |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431.89| 反对 |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1175.00| 反对 | |中国工商银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 | 1150.68| 赞成 | |交通银行-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 1061.20| 反对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898.93|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858.88| 赞成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 756.99| 赞成 | |资基金 | |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4.42| 赞成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7.84|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6429.50| 63.06| 64577.05| 53.28| |太原西山劳动服务总公司 | 513.00| 0.42| 433.46| 0.36| |山西庆恒建筑(集团)有限公| 307.50| 0.25| 259.81| 0.21| |司 | | | | | |太原杰森实业有限公司 | 699.00| 0.58| 590.60| 0.49| |太原佳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51.00| 0.04| 43.09| 0.0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司 | | | | | └────────────┴────┴────┴──────┴─────┘ 说明:公司承诺从2006年度开始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 利润的50%。承诺人将提出分红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53.28 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 间接持股比例(%):53.28 (3)方案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以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 股份的流通权,对价标准为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的10股流通股支付 对价股份2.8股,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12,096万股股份。(原方案为每 10股获得2.6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西山煤电的非流通股股东均做出了法定最低 承诺。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西山煤电的非流通股股东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 到本公司的股份总数1%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 间按照相关规定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承诺:方案实施后,山西焦煤集团所持有的非流 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 后,截至2010年12月31日之前,所持非流通股份均不上市交易(但不包括山西焦煤集 团如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在二级市场购入的西山煤电股票)。 4、公司承诺从2006年开始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的50%。承诺人将提出分红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 行为。 6、本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 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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