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31 14:03:00 |
≈≈飞亚达B200026≈≈(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深圳中航集团|11141.55|2010-11-07|11141.55|中航集团承诺在三十六| | |股份有限公司| | | |个月的禁售期满后二十| | | | | | |四个月内,若通过深圳| | | | | | |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 | | | | | |持有的飞亚达A非流通 | | | | | | |股股票,出售价格不能| | | | | | |低于每股人民币25.00 | | | | | | |元。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3.1股 ──────────┼───────────────────────── 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4931.8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4931.8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6075.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958.25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1141.55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7-09-28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7-07-0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7-07-2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7-10-1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7-10-22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7-10-22 至 2007-10-25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7-10-24 至 2007-10-2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7-10-26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7-11-0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7-11-09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曾建文 | 21.65| 赞成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80.00| 赞成 | |资基金 | | | |中国银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 100.22| 赞成 | |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 222.52| 赞成 | |投资基金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 450.10| 赞成 |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 |中国银行-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 55.69| 赞成 | |基金 | | | |陈镇其 | 29.56|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 78.17| 赞成 | |韩燕平 | 21.00| 赞成 | |交通银行-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4.02|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 |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024.80| 11141.55| 44.6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 └────────────┴────┴────┴──────┴─────┘
无特别承诺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深圳市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4.69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 27.85
(3) 方案详细说明 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作为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达"或"本公司")惟一非流通股股东, 为使其持有的本公 司非流通股获得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A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 本 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 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1股股份.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中航集团承诺飞亚达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航集团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挂牌出 售. (2)三年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中航集团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原持有的飞亚达非流通股股票, 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币25.00元,从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减持日, 当飞亚达送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 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按照除权前的价格进行计算,除权前价格 计算如下: 设除权前的价格为P0, 期间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 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减持时的市场价格为P1,P0计算如下: 发生送股或转增股本时:P0=P1×(1+N); 发生增发新股或配股时:P0=P1×(1+K)-A×K; 两项同时进行时:P0=P1×(1+N+K)-A×K; 发生派息时:P0=P1+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