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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5 ) 武钢股份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3 13:37:00
≈≈武钢股份600005≈≈(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武汉钢铁(集|500201.2|2007-11-21|29921.24| |
| | 团)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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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获2.5股股票、2.5份欧式认沽权证及2.5份欧式认
│购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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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7838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7838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896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2370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546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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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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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09-2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0-2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29至2005-11-0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1-08至2005-11-1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1-1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2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0-18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31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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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71.09|  赞成  |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05.77|  赞成  |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     4080.00|  赞成  |
|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          |     3275.98|  反对  |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233.07|  赞成  |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14.93|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2311.14|  赞成  |
|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199.21|  赞成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2146.05|  赞成  |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2049.4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594200.00|  75.81| 546800.00|  69.7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60%  |  3.60|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武钢集团承诺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
现可分配利润的50%的年度股东大会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
票。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69.76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69.76  
(3)方案详细说明
  武钢集团向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474000000股股
份、474000000份认沽权证和474000000份认购权证,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武钢集团支付的2.5股股份、2.5份认沽权证
和2.5份认购权证,其中每份认沽权证可以3.13元的价格,向武钢集团出售1股股份。
每份认购权证可以2.90元的价格,向武钢集团认购1股股份。上述权证均为欧式行权
,存续期12个月。"(原方案:每10股获2.3股及1.5份美式认沽权证,上市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按10:1.5的比例发行美式认股权证。)
  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日:2005年11月23日。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武钢集团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武钢集团同意并将履行武钢股份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的武钢股份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的规定向武钢股份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使武钢集团
持有的武钢股份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武钢集团在所持有的武钢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武钢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上述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出售
的股份。
  3、武钢集团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60元。如出售
价格低于每股3.60元,则其售出股份的收入应归公司所有。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
包括认沽权证行权、或认购权证行权武钢集团所购买或出售的股份。在武钢股份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
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
  4、在2010年底前武钢集团所持有的武钢股份的股数不低于武钢股份现有总股本
的60%,即470280万股。
  5、武钢集团承诺自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
可分配利润50%的年度股东大会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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