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8 8:51:00 |
≈≈上海机场600009≈≈(更新:08.03.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上海机场(集|92983.00|2008-03-03| 9634.79| | | |团)有限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9股及7.5份行权价为13.60元的 │欧式认沽权证 ──────────┼───────────────────────── 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92695.84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92695.8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75695.84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90078.06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02617.79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1-09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2-0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2-08至2006-02-1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10至2006-02-1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2-15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09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1-24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2-0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02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801.20| 赞成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86.02| 赞成 |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 1980.49| 赞成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1704.37| 赞成 | |通保险产品 | | | |中国银行-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590.00| 赞成 | |申银万国-花旗-UBS LIMITED | 1545.01|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1428.11|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 1426.21| 赞成 | |投资基金 | | |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1393.80| 赞成 |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 1380.16|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117000.00| 60.72| 102617.79| 53.25|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3.25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政府 间接持股比例(%):53.25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同意,在现有流通股股份的基础上,向流通 股股东按照每10股流通股获得1.9股股份和7.5份存续期为1年的认沽权证的比例支付 对价。每份认沽权证能够以13.60元/股的价格,在权证的行权期间内向上海机场集团 卖出1股公司A股股票。(原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8股及7.5份行权价为13.12 元的欧式认沽权证。)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依有关规定不 通过上交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依有关规定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海机场集团将作出如下追加承诺: 公司在浦东机场内需向上海机场集团租赁当局楼、安检楼、站坪楼、二级单位办 公楼、CCTV系统等建筑物、设备和场地,经双方协商一致,2005年度该项租赁价格为 4547万元,并于2005年12月签订了《公司租赁上海机场集团浦东机场有关资产租赁合 同》。就此项关联交易,上海机场集团承诺:未来三年,即2006年至2008年不提高该 项租赁的租金水平,三年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租金水平或其他处理方式。 公司投资的浦东机场二期飞行区机场工程已经于2005年3月投入运营,由于该工 程的造价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决算,公司根据工程建设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对工 程的土建投资、设备投资额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为对该工程2005年3-12月期间的土 地使用成本进行计量入帐,经与上海机场集团协商,决定向其租赁浦东机场二期飞行 区机场工程土地,面积为7320亩,并向其支付2005年3-12月土地使用费4500万元。就 此项关联交易,上海机场集团承诺:未来三年,即2006年至2008年不提高该项租赁的 租金水平,即5400万元/年,三年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租金水平或其他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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