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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16 ) 民生银行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4 9:13:00
≈≈民生银行600016≈≈(更新:08.03.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新希望投资有|72396.33|2007-10-26|72396.33| |
| | 限公司 | | | | |
├─┼──────┼────┼─────┼────┼──────────┤
| 2|中国泛海控股|68189.56|2007-10-26|68189.56|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3|中国船东互保|58061.83|2007-10-26|58061.83| |
| | 协会 | | | | |
├─┼──────┼────┼─────┼────┼──────────┤
| 4|东方集团股份|56985.27|2007-10-26|56985.27| |
| | 有限公司 | | | | |
├─┼──────┼────┼─────┼────┼──────────┤
| 5|中国中小企业|52495.47|2007-10-26|52495.47| |
| |投资有限公司| | | | |
├─┼──────┼────┼─────┼────┼──────────┤
| 6|厦门福信集团|49988.20|2007-10-26|49988.2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7|ASIA FINANCI|47208.16|2007-10-26|47208.16| |
| |AL HOLDINGS | | | | |
| | PTE. LTD. | | | | |
├─┼──────┼────┼─────┼────┼──────────┤
| 8|上海健特生命|38847.07|2007-10-26|38847.07| |
|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9|四川南方希望|34084.29|2007-10-26|34084.29| |
| |实业有限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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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获5.02416股,[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55股]
──────────┼─────────────────────────
保荐机构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628449.56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725859.2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93882.5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291292.18
限售流通股(万股) │ 43456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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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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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09-1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09-3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13至2005-10-1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0-13至2005-10-17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0-17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9-22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10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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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5153.43|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30.24|  赞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     1986.29|  赞成  |
|投资基金               |        |     |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1648.12|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596.55|  赞成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513.12|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70.18|  赞成  |
|国际金融-渣打-CITIGROUP GLOBAL MARKE|     1236.87|  赞成  |
|TS LIMITED              |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 |     1002.39|  赞成  |
|券投资基金              |        |     |
|交通银行-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     900.87|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 50190.74|  7.99| 43455.18|  5.99|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   | 47274.28|  7.52| 40930.11|  5.6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9506.60|  6.29| 34204.84|  4.71|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 40252.95|  6.41| 33704.28|  4.64|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393.92|  5.79| 36286.86|  5.00|
|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 34655.68|  5.51| 29614.92|  4.08|
|ASIA FINANCIAL HOLDINGS PT| 32728.35|  5.21| 28336.23|  3.90|
|E.LTD           |     |    |     |    |
|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6931.79|  4.29| 22550.29|  3.11|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23629.87|  3.76| 20458.76|  2.82|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8182.41|  2.89| 15742.35|  2.1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转增股本1.55股,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可获得的全部转
增股份约673,578,944股作为对价,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
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假定尚未转股的全部民生转债在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前转股,并以转增后、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计算,流
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约3 股对价股份。假定尚未
转股的全部民生转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转股,并以转增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
数(假定为1,942,222,939 股)为基数计算,每10 股流通股在实施本方案后将成为15.
02 股,其中增加的1.55 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3.47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对价股份。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持有民生银行股份总数百
分之三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的至少十二个月内,其所持原
非流通股股份不上市交易。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诺,对于其通过股权转让受让的16529467股股票,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的至少十二个月内,其所持16529467
股股份不上市交易。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在近期推出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第
二期过户部分的非流通股应当承担的流通对价。同时海鑫实业承诺,对于通过股权转
让受让的7920万股股份,将遵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有关分步上市流通的
规定,即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多次努力,截至本公告刊登日,仍然无法取得香港华
懋金融服务公司对司法冻结股份所应获转增股份不进行追加冻结的同意。部分持有本
公司超过3%的非流通股股东(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对中
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所负担的部分对价股份(47,769,756股)
予以代为垫付,其余部分对价由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转增后持有的无权利
限制的股份用于执行对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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