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7 8:34:00 |
≈≈古越龙山600059≈≈(更新:08.03.27)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国绍兴黄酒| 9438.90|2009-03-13| 9438.90|在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 | | | | |》中有关禁售期规定的| | | | | | |基础上,自改革方案实| | | | | | |施之日起,中国绍兴黄| | | | | | |酒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 | | | | | |份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 | | | | | |易。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328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328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0647.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3841.1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9438.9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1-2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2-16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2-17至2006-02-2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23至2006-02-27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2-27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1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2-17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3-0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13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1.50| 赞成 |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1.27| 反对 | |申银万国-花旗-UBS LIMITED | 180.73| 赞成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60| 赞成 | |李正荣 | 101.50| 赞成 |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93.61| 反对 |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90.00| 赞成 | |招商证券-渣打-ING BANK N.V. | 83.81| 赞成 |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 78.07| 赞成 | |司 | | | |袁兰香 | 73.47| 反对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12633.00| 54.27| 9438.90| 40.55|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安排的承诺及保证安排: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承 诺:在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的2006-2008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公司2005 年-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公司该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 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0.55 实际控制人:绍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40.55 (3)方案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流通 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共获送3194.10万股。(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2.5 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在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般承诺的基础上,公 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以下两项特别承诺: (1)关于延长禁售期的承诺及保证安排:在严格遵守有关禁售期规定的基础上, 黄酒集团还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黄酒集团所持原非流通股剩余股份在 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安排的承诺及保证安排:黄酒集团承诺:在公司实施股权 分置改革后的2006-2008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公司2005年-2007年度的利润分 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公司该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50%。 股权激励计划 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黄酒集团将积极推动古越龙山制订并实施管理 层股权激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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