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31 9:34:00 |
≈≈清华同方600100≈≈(更新:08.03.31)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清华控股有限|18998.70|2009-02-10| 0.00|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 | 公司 | | |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 | | | | |,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 | | | | |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 | | | | | |价交易方式出售。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8股 ──────────┼──────────────────────── 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57461.23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57461.23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27303.05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37678.21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9783.02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2-2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1-1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1-12至2006-01-2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1-19至2006-01-2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1-23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2-2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1-0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1-12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2-10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上证50ETF | 757.84| 赞成 | |章建平 | 296.81| 赞成 | |博时裕富 | 148.61| 赞成 | |长城久泰 | 67.73| 赞成 | |袁德宗 | 57.00| 赞成 | |重庆路桥 | 56.00| 赞成 | |天同180 | 36.91| 赞成 | |宝康灵活 | 36.28| 赞成 | |吴懿兵 | 35.25| 赞成 | |邵珲 | 31.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 28962.52| 50.40| 15300.80| 18.05|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 597.83| 1.04| 313.77| 0.37| |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司| 199.28| 0.35| 104.59| 0.12|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9.28| 0.35| 104.59| 0.12|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 199.28| 0.35| 104.59| 0.12|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 28962.52| 50.40| 18998.70| 33.06|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 597.83| 1.04| 392.16| 0.68| |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司| 199.28| 0.35| 130.72| 0.23|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9.28| 0.35| 130.72| 0.23|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 199.28| 0.35| 130.72| 0.23|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3.06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的五家非流通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高 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使 所持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一致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 股股东以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同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03751603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8股。在该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 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为每10股获得3.66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了 法定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特别承诺: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 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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