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31 9:34:00 |
≈≈重庆路桥600106≈≈(更新:08.03.31)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重庆国际信托|18733.00|2007-10-24| 1705.00| | | |投资有限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8股 ──────────┼───────────────────────── 保荐机构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310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31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9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242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8580.00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09-1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09-29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09-30至2005-10-1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0-12至2005-10-14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0-14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12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9-21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09-30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0-24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赵薇 | 24.56| 赞成 | |李秀兰 | 24.50|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金泰证券投资基金 | 20.37| 赞成 | |朱佩兰 | 17.52| 赞成 | |杨艳 | 16.88| 赞成 | |傅庆久 | 16.00| 反对 | |苏运红 | 14.27| 赞成 | |蒋思荣 | 14.00| 赞成 | |陶宏通 | 12.00| 赞成 | |沈伟敏 | 11.3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22000.00| 70.97| 18580.00| 59.94|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在2005年至2009年度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 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 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 现金分红同时并以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9.94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3.02 (3)方案详细说明 为取得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同意,使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公司唯一非流 通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05年9月11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2000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7%)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支付对价,即: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重庆国投支付的3.8股股份。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重庆国投承诺事项 在2005年至2009年度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 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 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 红同时并以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不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2、履约能力和担保安排 重庆国投对上述分配提案承诺具备完全履约的能力,无需进行担保安排。 3、履约风险防范对策 保荐机构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予以监督和指导 。 4、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重庆国投承诺中所有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重庆国投如有违反承诺,其他股东可 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其履行承诺;如由于重庆国投违反承诺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 他股东可依据法律要求其赔偿。 5、承诺人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 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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