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8 8:51:00 |
≈≈金健米业600127≈≈(更新:08.03.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国农业银行|14600.00|2008-01-23| 1687.17| | | |行常德市分行| | | | | ├─┼──────┼────┼─────┼────┼──────────┤ | 2|常德市粮油总| 0.56|2008-01-23| 0.56| | | | 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获10.81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转增6.135 股及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转送其获转 │增的股份) ──────────┼─────────────────────────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33744.01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54445.9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9143.45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39845.4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4600.56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9-25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9-2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10-1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10-2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10-2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10-26 至 2006-11-09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11-06 至 2006-11-0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11-06 至 2006-11-0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11-08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11-22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11-24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郗娟 | 114.28| 赞成 | |章德明 | 74.00| 赞成 | |周佩云 | 65.00| 反对 | |於建军 | 62.56| 反对 | |何志伟 | 55.17| 赞成 | |陈仙女 | 50.60| 赞成 | |佛山市顺德区网盈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反对 | |娄红 | 45.00| 赞成 | |葛壬辛 | 43.46| 赞成 | |康沙南 | 36.41|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 | 23557.10| 69.81| 14600.00| 26.82| |常德市粮油总公司 | 0.91| 0.00| 0.56| 0.0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常德粮油总公司 持股比例(%): 43.27 控股股东: 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 持股比例(%): 43.27
(3) 方案详细说明 根据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 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具体对价为,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6.135股,非流通股东将所得转增股票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经资本公积 转增和非流通股股东转送后,折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股份10.81股。相当于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10股流通股将获得2.9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执行完毕 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流通股股东 每10股实获9.55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转增5.42股及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 股东转送其获转增的股份)]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农业银行常 德市分行和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管理办法有关限 售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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