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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127 ) 金健米业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28 8:51:00
≈≈金健米业600127≈≈(更新:08.03.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国农业银行|14600.00|2008-01-23| 1687.17| |
| |行常德市分行| | | | |
├─┼──────┼────┼─────┼────┼──────────┤
| 2|常德市粮油总| 0.56|2008-01-23| 0.56| |
| | 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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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获10.81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转增6.135 股及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转送其获转
│增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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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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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33744.01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54445.96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9143.45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39845.4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4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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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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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9-25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9-2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10-1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10-2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10-27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10-26 至 2006-11-09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11-06 至 2006-11-08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11-06 至 2006-11-0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11-08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11-22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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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郗娟 | 114.28| 赞成 |
|章德明 | 74.00| 赞成 |
|周佩云 | 65.00| 反对 |
|於建军 | 62.56| 反对 |
|何志伟 | 55.17| 赞成 |
|陈仙女 | 50.60| 赞成 |
|佛山市顺德区网盈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反对 |
|娄红 | 45.00| 赞成 |
|葛壬辛 | 43.46| 赞成 |
|康沙南 | 36.41|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 | 23557.10| 69.81| 14600.00| 26.82|
|常德市粮油总公司 | 0.91| 0.00| 0.56| 0.0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常德粮油总公司
持股比例(%): 43.27
控股股东: 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
持股比例(%): 43.27


(3) 方案详细说明
根据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
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具体对价为,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6.135股,非流通股东将所得转增股票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经资本公积
转增和非流通股股东转送后,折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股份10.81股。相当于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10股流通股将获得2.9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对价安排执行完毕
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流通股股东
每10股实获9.55股(含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转增5.42股及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
股东转送其获转增的股份)]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农业银行常
德市分行和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管理办法有关限
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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