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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175 ) 美都控股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3 15:36:00
≈≈美都控股600175≈≈(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北京天鸿集团| 2298.03|2008-01-14| 832.10| |
| | 公司 | | | | |
├─┼──────┼────┼─────┼────┼──────────┤
| 2|浙江天成投资| 1294.80|2008-01-14| 1294.80| |
| |管理有限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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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2.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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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2801.6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2801.6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4881.6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6102.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699.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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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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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1-21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2-12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2-13至2005-12-2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22至2005-12-2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2-26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0-3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2-01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2-13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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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楼杨平                |      27.18|  赞成  |
|严水国                |      23.49|  赞成  |
|张德枝                |      22.15|  赞成  |
|龙乔英                |      21.84|  赞成  |
|魏海涛                |      20.99|  赞成  |
|黄尖银                |      20.35|  赞成  |
|梁建国                |      20.11|  赞成  |
|张东祥                |      19.73|  赞成  |
|宋萍萍                |      17.26|  赞成  |
|江平旺                |      17.2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14.40|  28.23|  2903.98|  22.68|
|北京天鸿集团公司     |  2716.80|  21.22|  2407.80|  18.81|
|浙江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96.00|  7.78|  996.00|  7.78|
|京华房产有限公司     |  463.20|  3.62|  391.83|  3.06|
|北京房屋建筑设计院    |   64.80|  0.51|   0.00|  0.00|
|北京宝华饭店       |   64.80|  0.51|   0.00|  0.0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浙江美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2.68  
实际控制人:闻掌华         
间接持股比例(%):19.07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非流通股
份的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票可获得2.
5股股票,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共12204000股(原方案为每10股
获得2.2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同意按美都控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支付对价;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所持执行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设置任何
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2、为了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控股股东美都集团承诺先行代
为垫付应由浙江天成投资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同时浙江天成投资承诺在美都控股非流
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一年内偿还美都集团代为垫付的全部股份,并已签署相关协议。
代为垫付后,浙江天成投资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美都集团偿还代为
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其同意。
  控股股东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在改革方案实施前,除美都集团之外的
其他五位非流通股股东所持的美都控股非流通股份发生权属争议、存在质押、冻结等
情形,并且使其无法支付对价,则由美都集团代其支付对价。
  3、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北京宝华饭店、北京房屋建筑设计院同意在按照流通股
股东每10股获2.5股对价支付股票99,851股后,剩余之548,149股非流通股全部代为北
京天鸿集团支付对价。
  4、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美都控股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
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5、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在"1"项规定期满后,其持有的非流通股
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其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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