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5 9:14:00 |
≈≈大杨创世600233≈≈(更新:08.03.25)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大杨集团有限| 6600.00|2010-11-15| 825.00|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 | | 责任公司 | | | |权后,即从2005年11月| | | | | | |15日起,5年内不上市 | | | | | | |流通,承诺期满后,在| | | | | | |12个月内可上市流通的| | | | | | |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 | | | | | |,即825万股,在24个月| | | | | | |内不超过10%,即1,650 | | | | | | |万股。 | | | | ├─────┼────┤ | | | | |2011-11-15| 825.00| | | | | ├─────┼────┤ | | | | |2012-11-15| 4950.00|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2股 ──────────┼───────────────────────── 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65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65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75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99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600.00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09-2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0-2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0-25至2005-10-2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0-27至2005-11-02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1-02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9-2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0-1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0-25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1-15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09.13| 赞成 | |赵建永 | 68.71| 赞成 | |石祥麟 | 46.24| 赞成 | |刘静萍 | 41.70| 反对 | |江静 | 37.10| 赞成 | |范力 | 33.00| 赞成 | |瞿伟 | 29.93| 赞成 | |迟长全 | 27.61| 赞成 | |杨春森 | 25.80| 反对 | |王翠玉 | 25.43|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 54.55| 6600.00| 40.00|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增持股份 |2006-01-15| |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05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在2.81元/股以下的价格(含2.81元)申报买入了公司股票。截止2006年1月 15日,大杨集团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额为2481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所用的 资金总额为6970243.45元,平均每股买入单价为2.809元。至此大杨集团已履行了《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在 完成增持股份计划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06年1月15日起至2006年7月15日止,大杨集团 将不出售上述所增持的股份。截至目前为止,大杨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数总计为684810 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04%。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40.00 实际控制人:李桂莲 间接持股比例(%):19.60 (3)方案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来获得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权, 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2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400万股。[原方案:每10股获付3 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本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大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对股份获得流通权后分步上市流通的承诺 (1)大杨集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对于其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 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保证所持有的大杨创世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原大杨创世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大杨创世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大杨 创世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稳定股价的承诺 (1)大杨集团承诺:在大杨创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2 个月内,若出现大 杨创世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81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将自其下一个交易 日开始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在2.81元/股以下的价格(含2.81 元)购买大 杨创世股票,直至大杨创世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2.81元或者累计买足1,000 万股 为止;期间如果累计购入大杨创世股数达到其总股本的5%,则需要根据《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并在公告二日后方可继续增持大杨创世股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六个月内大杨集团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 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大杨集团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大杨 创世今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60%。 2006年1月16日公告,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05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2.81元/股以下的价格(含2.81元)申报买入了公司股票 。截止2006年1月15日,大杨集团增持公司股票的数额为2481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4%,所用的资金总额为6970243.45元,平均每股买入单价为2.809元。至此大杨 集团已履行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增持计划已全 部实施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