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6 9:17:00 |
≈≈南钢股份600282≈≈(更新:08.03.06)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南京钢铁联合|53640.00|2007-10-25| 4680.0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2|江苏冶金物资| 90.00|2007-10-25| 90.00| | | |供销有限公司| | | | | ├─┼──────┼────┼─────┼────┼──────────┤ | 3|中国第二十冶| 90.00|2007-10-25| 90.00| | | | 金建设公司 | | | | | ├─┼──────┼────┼─────┼────┼──────────┤ | 4|中国冶金进出| 90.00|2007-10-25| 90.00| | | | 口江苏公司 | | | | | ├─┼──────┼────┼─────┼────┼──────────┤ | 5|中冶集团北京| 90.00|2007-10-25| 90.00| | | |钢铁设计研究| | | | | | | 总院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股份获送3.55元,相当于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 │1.02股 ──────────┼─────────────────────────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936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936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396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39600.0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54000.00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9-13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9-1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9-2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9-28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9-29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9-29 至 2006-10-13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10-12 至 2006-10-1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10-12 至 2006-10-16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10-16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10-23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10-25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3078.43| 赞成 | |宁波大榭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25.00| 赞成 |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资金信托| 934.59| 赞成 |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德资金信托| 399.52| 赞成 | |陈惠燕 | 330.00| 反对 | |李春英 | 274.89| 赞成 | |刘海智 | 259.50| 赞成 | |曹红金 | 256.59| 赞成 | |罗芳 | 232.36| 赞成 | |黄清娣 | 224.59|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 53640.00| 57.31| 53640.00| 57.31| |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 | 900.00| 0.096| 900.00| 0.096| |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 900.00| 0.096| 900.00| 0.096| |院 | | | | | |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江苏公司| 900.00| 0.096| 900.00| 0.096| |江苏冶金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900.00| 0.096| 900.00| 0.09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4.94% 实际控制人: 郭广昌 间接持股比例(%): 60.00%
(3) 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所持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 的对价安排。即: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向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持有10 股股份派发现金分红2.60 元(含税);非流通股 股东将其应得的现金分红14,040万元作为对价执行给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份 获送3.55 元;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股份每10股共获得6.15 元(含税)。 每10 股流通股份获送3.55 元,相当于流通股东的每10 股获送1.02 股的对价 安排。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法定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义务。 (二)附加承诺 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进行,除法 定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附加承诺: 1、在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2个月内,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择机增持南 钢股份流通股。当流通股股价低于3.48 元时,拟增持数量累计不低于10000万股; 流通股股价高于3.48元时,增持数量将视市场情况而定。增持后仍保持南钢股份的 上市地位。 2、自2006 年起,连续三年向南钢股份董事会提出公司现金分红或股票分红比 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0%的年度分配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 案投赞成票。 3、如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中冶集团北京钢铁 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江苏公司、江苏冶金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等4 家 国有法人股东尚未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批文,南京钢铁 联合有限公司将代其垫付对价.垫付的对价由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向4家国有法人 股东追偿。4家国有法人股东办理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南 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南钢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 上市流通申请。 4、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在2006年5月23日至2006年7月21 日所增持的南钢股 份流通股40,637,830 股,不参加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 票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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