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4 13:21:00 |
≈≈宏达股份600331≈≈(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什邡宏达发展|21200.00|2007-12-27| 0.0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2|四川平原实业| 4611.84|2007-12-27| 2080.00| | |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3|绵阳市益多园| 751.36|2007-12-27| 751.36| | | |房地产开发有| | | | | | | 限责任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2.5股 ──────────┼───────────────────────── 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416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416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664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208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20800.00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1-0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25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1-26至2005-12-1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08至2005-12-12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2-12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1-0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1-17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1-2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2-27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 625.08| 赞成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1.36| 赞成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441.96| 赞成 |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320.60| 赞成 |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285.28|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269.70| 赞成 | |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4.93| 赞成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4.19| 赞成 |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192.05| 赞成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 | 13440.00| 32.31| 11200.00| 26.92| |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91.84| 16.09| 6691.84| 16.09| |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 4736.00| 11.38| 2831.36| 6.81| |责任公司 | | | | | |什邡明珠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92.16| 0.22| 76.80| 0.18|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 | | |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为稳定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避免股价的非理性波动,保护流通股股东 的利益,宏达发展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后的十八个月内, 投入总金额为人民币4 亿元的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每股6.60 元以下的价格 择机买入宏达股份股票(若此期间公司派息,派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资 扩股包括配股、增发新股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按照上 交所交易规则做相应调整),但在此期间如宏达股份股票价格高于6.60 元(含6.60 元),或在上述十八个月内用尽4 亿元资金,则宏达发展不予买入。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6.92 实际控制人:刘沧龙 间接持股比例(%): 26.82 (3)方案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改方 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4160万股公司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 的公司股票由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享,其中每位流通股股东分别按其在股改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所持流通股股票数量的25%获 付公司股票(即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2.5股公司股票)。(原方案为每10股获 得2.3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的特别承诺 (1)关于协议转让的承诺 由于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宏昌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持有异议,不愿意执行对价安排 ,为使股权分置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充分有效地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宏达发展拟 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成都宏昌持有的全部股份,共计39,065,600股,受让价格为每股 2.38元,并在宏达股份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过 户手续。成都宏昌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全部由宏达发展代为支付。受让完成 后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与宏达发展持有的其他非流通股的限售期一致。 (2)关于二级市场市价增持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避免股价的非理性波动,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宏达发展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两个月后的十八个月内,投入总 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的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每股6.60元以下的价格择机买入 宏达股份股票(若此期间公司派息,派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 配股、增发新股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按照上交所交易 规则做相应调整),但在此期间如宏达股份股票价格高于6.60元(含6.60元),或在 上述十八个月内用尽4亿元资金,则宏达发展不予买入。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宏达发展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 的两个月后增持宏达股份股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 ,宏达发展将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予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豁免申请 获批后,宏达发展将按承诺实施增持计划,但如豁免申请未被批准,则宏达发展将终 止增持计划。 (3)有关限售期的承诺 宏达发展承诺所持有的宏达股份非流通股股份(含受让的原成都宏昌所持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60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第一大股东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在原特别承诺的基础上,补充增加如下有 关现金分红的特别承诺: "宏达发展承诺将向股东大会提出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现金分 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 议案投赞成票。" 3.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什邡明珠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 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各自出售数 量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十。 (3)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承诺由于四川平原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冻结和质押,为使股权分置改革能够顺利进行,绵阳市 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并承诺代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 东执行对价安排;承诺拟用于执行对价安排的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