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6 9:30:00 |
≈≈江西铜业600362≈≈(更新:08.03.26)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江西铜业集团|122503.5|2009-04-19| 0.00|在36个禁售期满后12个| | | 公司 | | | |月内,若通过上交所挂| | | | | | |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 | | | | |股份,只能以每股不低| | | | | | |于9.00元的价格挂牌出| | | | | | |售。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2.2股 ──────────┼───────────────────────── 保荐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89503.82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89503.82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23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2806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22695.62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3-0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3-2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3-24至2006-04-0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3-30至2006-04-03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4-03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2-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3-1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3-27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4-19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0.35| 赞成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825.30| 赞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 742.84| 赞成 | |投资基金 | | |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 436.13| 赞成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 371.93| 赞成 | |资基金 |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290.00| 赞成 | |普通保险产品-沪013C-CT001 | |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248.00| 赞成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233.75| 赞成 | |国际金融-渣打-CITIGROUP GLOBAL MARKE| 190.63| 赞成 | |TS LIMITED | | | |鸿飞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 127555.62| 44.06| 122503.54| 42.31|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 100.00| 0.03| 96.04| 0.03| |公司 | | | |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0.02| 48.02| 0.02|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0.02| 48.02| 0.02|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 | 9.00|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为维护江西铜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A股股价及维持江铜集团的控 股地位,江铜集团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若 江西铜业A 股价格低于5.80元,则江铜集团以不高于1.5亿元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并以不高于每股5.80元的价格增持江西铜业A 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 内,不出售所增持的A 股股份,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授权登记公司 划入江西铜业帐户所有。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持股比例(%):42.31 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42.31 (3)方案详细说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2股股 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 获得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获付1.8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 诺义务。 2、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特别承诺: (1)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江西铜 业的股份;在36个月的禁售期满后一年内,如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江 西铜业的股份,只能以每股不低于9.00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授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划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帐户所有。 (2)为维护江西铜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A股股价及维持江铜集团的控股 地位,江铜集团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若江 西铜业A 股价格低于5.80元,则本公司以不高于1.5亿元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以 不高于每股5.80元的价格增持江西铜业A 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不出售所增持的A 股股份,若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授权登记公司划入 江西铜业帐户所有。 (3)将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4)在一年内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议将江铜集团拥有的且符合江西铜业股份有限 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与铜业相关资产向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入或转让,以有助于 提升江西铜业的经营业绩,减少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与江西铜业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和 同业竞争。 (5)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江西铜业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针对江西铜业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江西铜业认为应当激励的 其他员工的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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