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2-20 15:59:00 |
≈≈风神股份600469≈≈(更新:08.02.05)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河南轮胎集团|13386.68|2007-08-16| 2550.00| |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4.2股 ──────────┼───────────────────────── 保荐机构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55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55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75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065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4850.00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07-06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07-2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07-29至2005-08-0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08-02至2005-08-0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08-08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06-2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07-07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07-2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08-16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541.57| 赞成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景气行业| 396.98| 赞成 | |证券投资基金 | | | |中国工商银行-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 297.91| 赞成 | |基金 | | |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信成长型(| 288.05| 赞成 | |一期)证券组 | | | |北京泰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7.81|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138.24| 赞成 | |金 | |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35.44| 赞成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 130.00| 赞成 | |基金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24.01| 赞成 |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债券投资资金| 116.36| 赞成 | |信托计划二期 | |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226.28| 63.63| 13386.68| 52.50| |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5.40| 3.86| 812.96| 3.19| |豫港(河南)开发有限公司 | 328.47| 1.29| 270.99| 1.06| |焦作市投资公司 | 197.08| 0.77| 162.59| 0.64| |焦作市锌品厂 | 98.54| 0.39| 81.30| 0.32| |江阴创新气门嘴有限公司 | 98.54| 0.39| 81.30| 0.32| |封丘县助剂厂 | 65.69| 0.26| 54.19| 0.21|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0| | 未实施 |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52.50 实际控制人:焦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52.50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七家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按比例以各自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 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2股股份;在支付完成后,公 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 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当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达到7.5元时(若公司 股票按照有关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方可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4、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5、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诚实、守信,保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6、集团公司今后用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具体股份数额、转让和上市交易条件、 期限等将在股权激励方案中根据国家规定另行确定。 (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3、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诚实、守信,保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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