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31 9:37:00 |
≈≈凤竹纺织600493≈≈(更新:08.03.31)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福建凤竹集团| 3995.00|2008-01-09| 850.00| | | | 有限公司 | | | | | ├─┼──────┼────┼─────┼────┼──────────┤ | 2|振兴实业公司| 3432.60|2008-01-09| 850.00|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2.5股股票和1.5元现金 ──────────┼───────────────────────── 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70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7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6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5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9500.0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0-31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23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1-24至2005-12-0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1-29至2005-12-0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2-05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0-31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1-0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1-24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1-09 股改实施现金发放日 │2006-01-11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52.97| 赞成 |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69| 赞成 | |谈福水 | 42.00| 赞成 | |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3.18| 赞成 | |肖忠芬 | 32.00| 赞成 | |宋华君 | 31.73| 赞成 | |郑金秋 | 25.64| 赞成 | |黄从归 | 23.00| 赞成 | |何志伟 | 20.90| 赞成 | |钟振江 | 20.90| 反对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 5610.00| 33.00| 4845.00| 28.50| |香港振兴实业公司 | 4958.80| 29.17| 4282.60| 25.19| |福建省泉州市光大工贸有限公| 323.40| 1.90| 279.30| 1.64| |司 | | | | | |三明市天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 53.90| 0.32| 46.55| 0.27| |公司 | | | |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 53.90| 0.32| 46.55| 0.2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香港振兴实业公司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 说明:香港振兴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将在凤竹纺织每年年 度股东大会上履行有关程序提出公司的分红议案,保证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凤竹纺织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 该议案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8.50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按一定比例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其非流通 股股份的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 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并获送现金1.5元。获送现金折算成股份后,总体对价水 平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 份总数为15,000,000股,对价现金总数为9,000,000元。[原方案:非流通股按1:0.7的 缩股比例单向缩股(相当于每10股获2.4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凤竹集团、香港振兴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 ,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凤竹集团、香港振兴承诺:在遵守前两项承诺的前提下,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凤竹纺织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 内作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4、凤竹集团、香港振兴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凤竹集团 、香港振兴将在凤竹纺织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履行有关程序提出公司的分红议案,保 证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凤竹纺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 %,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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