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7 14:44:00 |
≈≈国药股份600511≈≈(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国医药集团| 6252.68|2007-08-23| 6252.68| | | | 总公司 | | | | | ├─┼──────┼────┼─────┼────┼──────────┤ | 2|广州南方医疗| 52.44|2007-08-23| 52.44| | | | 器材公司 | | | | | ├─┼──────┼────┼─────┼────┼──────────┤ | 3|国药集团上海| 52.44|2007-08-23| 52.44| | | |医疗器械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4|北京仁康医疗| 26.22|2007-08-23| 26.22| | | | 器材经营部 | | | | | ├─┼──────┼────┼─────┼────┼──────────┤ | 5|天津启宇医疗| 26.22|2007-08-23| 26.22| | | |器械有限责任| | | | | | | 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0股 ──────────┼───────────────────────── 保荐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33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33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53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6890.00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410.00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6-02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3-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6-14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7-28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7-3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7-31至2006-08-07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7-31至2006-08-03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8-04至2006-08-0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8-08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8-21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8-23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6.19| 赞成 | |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28.58| 赞成 |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 | 210.50| 赞成 |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32|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142.22| 赞成 | |泰达荷银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 99.99| 赞成 | |金 | | |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9.46| 赞成 |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45| 赞成 | |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81.37| 赞成 | |杨建伟 | 69.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 7803.66| 58.67| 6252.68| 47.01| |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 | 65.45| 0.49| 52.44| 0.39|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 65.45| 0.49| 52.44| 0.39| |司 | | | | | |北京仁康医疗器材经营部 | 32.72| 0.25| 26.22| 0.20| |天津启宇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 32.72| 0.25| 26.22| 0.20| |司 | | | | |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持股比例(%):47.01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0.00 (3)方案详细说明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已与国药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以 其所持78,036,600股本公司非流通股向国药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该项增资实质构 成上市公司股权收购行为,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潜在的控股股东。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潜在控股股东达成一致,将在现有流通股股本的基础上, 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获得3.0股的 比例安排对价,共计15,9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原非流通股股份全部获得 上市流通的权利。 如果本次股权收购过户手续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之前完成,则由国药控股执行 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对应的对价安排义务;如果本次股权收购过户手续在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日之后完成,则由国药集团执行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对应的对价安排义务。[ 原方案:每10股获得2.5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潜在控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规要求作出以下法定承诺: 1、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我司持有的国药股份原非流通 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12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 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国药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国药股份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 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不涉及本次股权收购的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即,广州南方医疗器材公司 、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仁康医疗器材经营部、天津启宇医疗器械有 限责任公司)承诺:"持有的国药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 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承诺: (1)同意国药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如果本次股权收购过户手续在股权分置 改革实施日之前完成,则由国药控股执行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对应的对价安排义务;如 果本次股权收购过户手续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后完成,则由国药集团执行所 持非流通股股份对应的对价安排义务。 (2)同意国药控股作为对价的潜在支付人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提议并委托 国药股份董事会召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办理有关事宜,并同意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 (3)同意如果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在本次股权收购过户手续完成之前召 开,则国药集团作为国药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在表决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时投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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