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2-28 9:16:00 |
≈≈长园新材600525≈≈(更新:08.02.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长和投资有限| 5006.03|2007-12-24| 602.22| | | | 公司 | | | | | ├─┼──────┼────┼─────┼────┼──────────┤ | 2|深圳国际信托| 2121.26|2007-12-24| 602.22| | | |投资有限责任| | | | | | | 公司 | | | | | ├─┼──────┼────┼─────┼────┼──────────┤ | 3| 许晓文 | 196.50|2007-12-24| 196.50| | ├─┼──────┼────┼─────┼────┼──────────┤ | 4| 鲁尔兵 | 38.03|2007-12-24| 38.03| | ├─┼──────┼────┼─────┼────┼──────────┤ | 5| 陈红 | 38.03|2007-12-24| 38.03| | ├─┼──────┼────┼─────┼────┼──────────┤ | 6| 倪昭华 | 19.02|2007-12-24| 19.02|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3股 ──────────┼───────────────────────── 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9954.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9954.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25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3325.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629.00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1-0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2-01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2-07至2005-12-1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2-12至2005-12-14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2-14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1-0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1-21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2-02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2-23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65.64| 赞成 |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48.47|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 40.21| 赞成 | |东方证券-农行-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 | 37.43| 赞成 | |计划 | |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1.53| 赞成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30.03| 赞成 | |黄新莲 | 16.51| 赞成 | |罗仕兵 | 13.80| 赞成 | |吕茅利 | 12.28| 赞成 | |中国农业银行-长信银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1.25|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 4671.53| 46.93| 4137.21| 41.56| |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2541.49| 25.53| 2250.81| 22.61| |司 | | | | | |许晓文 | 162.40| 1.63| 162.40| 1.63| |鲁尔兵 | 31.43| 0.32| 31.43| 0.32| |陈红 | 31.43| 0.32| 31.43| 0.32| |倪昭华 | 15.72| 0.16| 15.72| 0.1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无特别承诺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6.93 实际控制人:香港长和控股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30.36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 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每1股流通股可获0.33股的对价股份,对价 安排总额为8250000股。四家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需 承担的对价总额为266715股,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协商决定,该部分对价由长和投资 与深圳国投按持股比例承担,其中长和投资承担172739股,深圳国投承担93976股。( 原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股份对价)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除遵守法定承诺外,长和投资 、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分别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长和投资承诺自获得流通权后二十四个月内所持股份不上市挂牌交易;前述 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许晓文、鲁尔兵、陈红、倪昭华承诺自获得流通权后二十四个月内所持股份 不上市挂牌交易。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遵守 有关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征得 长和投资与深圳国投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 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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