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2-25 14:57:00 |
≈≈栖霞建设600533≈≈(更新:08.02.25)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南京栖霞建设|12001.82|2008-01-23| 1575.00| |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2|南京新港高科| 4267.15|2008-01-23| 1575.00| | | |技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2.8股 ──────────┼───────────────────────── 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10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10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6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68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3320.0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2-05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2-26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2-27至2006-01-1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1-09至2006-01-11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1-11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2-05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2-19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2-27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1-23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赞成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3.00| 赞成 |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 236.34| 赞成 |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214.69| 赞成 | |久富证券投资基金 | 136.18| 赞成 |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44| 赞成 |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18.78| 赞成 | |杨红 | 85.13| 赞成 |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 72.00| 赞成 |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 63.0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200.00| 48.57| 9051.22| 43.10|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86.00| 20.89| 3894.77| 18.55| |南京市栖霞区国有资产投资中| 150.00| 0.71| 133.20| 0.63| |心 | | | | | |南京市园林实业总公司 | 150.00| 0.71| 133.20| 0.63|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 57.00| 0.27| 50.62| 0.24| |限公司 | | | | |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所 | 57.00| 0.27| 57.00| 0.2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00| | 未实施 | |非流通股股东 | | | 分配提案 | 未实施 | |非流通股股东 |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 说明:2006至2007年,公司年度净利润以2005年为基数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公司2006年和2007年度未实现净利润年均30%的复合增 长率,或公司2006年、2007年中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 审计意见,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应年度报告后的10个 工作日内,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赠送股份,追加赠送股份总额为120万股 ,按照目前流通股股本规模(6000万股)计算,等同于每10股追送0.2股。 如在追送股份的承诺期内公司实施送股、转增股本、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等事项 ,则公司非流通股将对追加赠送的股份总数进行有关调整。如在追送股份的承诺期内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或发行权证,将不调整追送股份总额。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3.10 实际控制人:南京市栖霞区国有资产投资中心 间接持股比例(%):21.98 (3)方案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168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 公司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股份的对价( 原方案为每10股获2.2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限售期及期内限制价格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均须遵守《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非流通 股股份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交易或者转让的价格不低于8元/股。 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全动权 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最低限制价格(8元/股)将按有关公式进行除权计算。 2、2005年至2007年,三年内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将在年度股东会议上提出按 照不低于70%的比率分配当年的可分配利润议案,并对该项议案投赞成票,以保障该 议案获得年度股东会议的审议通过。 3、2006至2007年,公司年度净利润以2005年为基数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公司2006年和2007年度未实现净利润年均30%的复合增长 率,或公司2006年、2007年中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 计意见,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在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应年度报告后的10个工 作日内,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赠送股份,追加赠送股份总额为120万股, 按照目前流通股股本规模(6000万股)计算,等同于每10股追送0.2股。 如在追送股份的承诺期内公司实施送股、转增股本、全体股东同比例缩股等事项 ,则公司非流通股将对追加赠送的股份总数进行有关调整。如在追送股份的承诺期内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或发行权证,将不调整追送股份总额。 4、东南大学建筑研究设计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时应支付的对价将先由南京栖 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被代付对价的东南大学建筑研究设计院在办理其持有 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 同意并与之协商一致,再由栖霞建设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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