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2-28 9:16:00 |
≈≈安阳钢铁600569≈≈(更新:08.02.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安阳钢铁集团|101031.1|2009-05-25|101031.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 |有限责任公司| | |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 | | | | | |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满| | | | | | |足上述条件后的二十四| | | | | | |个月内,如通过上海证| | | | | |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 | | | |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 | | | | | |数量占安阳钢铁股份总| | | | | | |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 | | | | | |之五。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送3.4股 ──────────┼───────────────────────── 保荐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01823.54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01823.5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7125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95475.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06348.54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4-1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3-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4-20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4-27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4-2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4-28至2006-05-14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5-14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5-11至2006-05-15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5-15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5-23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5-25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 987.55| 赞成 |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601.74| 赞成 | |司建占 | 175.00| 赞成 | |王敏 | 145.35| 赞成 |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 121.29| 赞成 | |证券投资基金 | | | |陈隆智 | 101.45| 反对 | |北京雅宝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 100.20| 赞成 | |苏煜 | 86.25| 赞成 | |董玲 | 80.00| 赞成 | |中国银行-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2.71|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573.54| 64.70| 106348.54| 52.69|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52.69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52.69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向公司流通股股东 送股作为对价安排的形式,具体的对价安排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3.4股公司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获送24225万股公司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即获得 上市流通权。[原方案:每10股获送2.8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满足上述条件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 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 (3)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 责任,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4)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安阳钢铁全体股 东所有; (5)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