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28 9:27:00 |
≈≈海螺水泥600585≈≈(更新:08.03.28)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安徽海螺集团|55969.60|2008-03-03| 6278.40| |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流通A股获得15元(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 │2.55股对价) ──────────┼───────────────────────── 保荐机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25568.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25568.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20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200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62248.00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1-1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2-09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2-10至2006-02-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2-16至2006-02-20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2-20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1-16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2-0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2-10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3-02 股改实施现金发放日 │2006-03-06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申银万国-花旗-UBS LIMITED | 1837.41| 赞成 |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 1212.86| 弃权 | |国际金融-渣打-CITIGROUP GLOBAL MARKE| 1150.72| 赞成 | |TS LIMITED | | | |中国银行-景宏证券投资基金 | 1080.21| 弃权 |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 806.80| 赞成 | |国泰君安-建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 713.15| 反对 | |司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615.81| 赞成 | |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 547.09| 赞成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500.00| 赞成 | |金 | | |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 344.24|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248.00| 49.57| 62248.00| 49.57|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差额补偿 | 未实施 | └────────────┴────┴────┴──────┴─────┘ 说明: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并实施6个月后的 前30个股票交易日的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11.00元,则海螺集团将上述差价的 5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 A股不超过3.65元。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49.57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25.28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支付15.00元现金对价,非 流通股股东支付给公司流通A股股东的现金对价总额为30000万元。上述现金对价及海 螺集团现金补差承诺的最大限额均以公司全流通后A股的理论股价7.30元/股为基础折 算,公司本次股改的对价安排换算成股份后约为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5股。[原 方案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9元(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1.23股对价)]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法定承诺事项 海螺集团持有的海螺水泥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结束后,海螺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持有的海螺水泥股份,出售数量占海螺水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鉴于海螺集团与MS和IFC于2005年12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 有的海螺水泥18,000 万股股份转让与MS 和IFC。若该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等管理部门批准,则该等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将按照国家 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特别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承诺:若海螺水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A股市场相关 股东会议批准并实施6个月后的前30个股票交易日的A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低于11.0 0 元,则海螺集团将上述差价的5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全体流通A 股股东,每10 股流通A 股不超过3.65 元,现金补差的具体操作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海螺集团将支付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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