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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693 ) 东百集团

股改大事
发布日期:2008-3-10 13:41:00
≈≈东百集团600693≈≈(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福建钦舟实业| 2299.87| | 0.00|股改承诺 |
| |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2|洋浦同福投资| 384.17|2008-08-03| 0.00|股改承诺 |
| | 有限公司 | | | | |
├─┼──────┼────┼─────┼────┼──────────┤
| 3|海峡通讯设备| 24.20|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 厂 | | | | |
├─┼──────┼────┼─────┼────┼──────────┤
| 4|福建省东海经| 12.10|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贸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5|福建省福州电| 12.10|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 业局 | | | | |
├─┼──────┼────┼─────┼────┼──────────┤
| 6|福建省食品工| 12.10|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业联合贸易中| | | | |
| | 心 | | | | |
├─┼──────┼────┼─────┼────┼──────────┤
| 7|合建工程发展| 12.10|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有限公司福州| | | | |
| | 办事处 | | | | |
├─┼──────┼────┼─────┼────┼──────────┤
| 8|中国工商银行| 12.10|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福建省信托投| | | | |
| | 资公司 | | | | |
├─┼──────┼────┼─────┼────┼──────────┤
| 9|中华人民共和| 12.10|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国福州海关工| | | | |
| | 会委员会 | | | | |
├─┼──────┼────┼─────┼────┼──────────┤
|10|泉州新城制衣| 9.68| | 0.00|未偿还股改代垫股份 |
| | 有限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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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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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13200.87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13200.87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7230.1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7953.11
│ │限售流通股(万股) │ 52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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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7-07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7-0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7-1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8-03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8-0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8-04至2006-08-13
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日 │2006-08-07至2006-08-1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8-10至2006-08-14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8-14
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 │2006-08-28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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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365.62|  赞成  |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     345.24|  赞成  |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  赞成  |
|深圳市恩情实业有限公司        |     291.63|  赞成  |
|深圳慧维时装有限公司         |     259.14|  赞成  |
|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      |     229.47|  赞成  |
|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6.49|  赞成  |
|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154.99|  赞成  |
|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37|  赞成  |
|海南博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101.43|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640.17|  20.00|  2267.46|  17.18|
|(注)          |     |    |     |    |
|深圳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88.08|  9.00|  1044.21|  7.91|
|福州庆隆投资有限公司   |  761.70|  5.77|  669.46|  5.07|
|福州华港投资有限公司   |  607.24|  4.60|  533.71|  4.04|
|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    |   31.46|  0.24|   27.65|  0.21|
|金威服装(福建)有限公司 |   24.20|  0.18|   21.27|  0.16|
|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24.20|  0.18|   21.27|  0.16|
|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    |   24.20|  0.18|   21.27|  0.16|
|厦门嘉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4.20|  0.18|   21.27|  0.16|
|福州新捷扬食品有限公司  |   23.60|  0.18|   20.74|  0.1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    |    | 追送股份 | 未实施 |
|司           |    |    |      |     |
└────────────┴────┴────┴──────┴─────┘
说明: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
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
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2007、2008 三个年度每年的
净利润分别与上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相比,增长率低于30%;或公司2006、2007、200
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追送股份数量:3,61
5,050股东百集团股份,相当于现有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5股。如果期间公司有送
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3,615,050股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公
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
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
不变,但流通股股东获送的股份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追送股份时间: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
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相关
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在
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5)经营业绩承
诺的履约安排: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履约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
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未来可能用于支付追送对价的股份通过在保荐机
构指定交易并由其进行监管,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7.18  
(3)方案详细说明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2,008,690股为基数,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
每10股获得1股股票。对价的来源由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支付,对价的分享由
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
股股东共支付7,230,100股的对价。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同意参加本次股改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要求作出了法定承诺。
  2、控股股东钦舟实业做出的特别承诺
  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
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
  (1)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2
007、2008三个年度每年的净利润分别与上一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相比,增长率低于30%
;或公司2006、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追送股份数量:3,615,050股东百集团股份,相当于现有流通股股东每10股
获送0.5股。如果期间公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缩股的情况,送股数量在3,615,050股
的基础上同比例增减;如果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
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
前述追加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不变,但流通股股东获送的股份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追送股份时间: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
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
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经营业绩承诺的履约安排: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后履约期间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未来可能用于支付追送对
价的股份通过在保荐机构指定交易并由其进行监管,从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3、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拟推出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层股权激励
计划的具体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有66 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或不能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份1951.942
2万股,占非流通股份总数的32.69%,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2,363,638股。
  为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钦舟实业同意为截止至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未明确表示同意方案的、存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及股
权权属存在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
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
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钦舟实业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
得钦舟实业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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