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大事
| 发布日期:2008-3-7 14:44:00 |
≈≈岳阳纸业600963≈≈(更新:08.01.04)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 | 1|中国华融资产| 132.38|2007-12-06| 132.38| | | | 管理公司 | | | | | └─┴──────┴────┴─────┴────┴──────────┘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26980.01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26980.01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20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1560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 11380.01 │ │ ━━━━━━━━━━┷━━━━━━┷━━━━━━━━━━┷━━━━━━━
2) 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5-10-1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10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1-11至2005-11-2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1-18至2005-11-22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1-22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0-1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0-27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1-11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2-06 ━━━━━━━━━━━┷━━━━━━━━━━━━━━━━━━━━━━━━
3) 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 赞成 |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670.88| 赞成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 赞成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 赞成 |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316.97| 赞成 | |汉博证券投资基金 | 262.42| 赞成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15.28| 赞成 |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 赞成 |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181.48| 赞成 | |资基金 | | | |上海宏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74.71|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 12796.01| 47.43| 9720.87| 36.03| |司 | | |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1950.00| 7.23| 1481.38| 5.49| |湖南省造纸研究所 | 97.50| 0.36| 74.07| 0.27| |湖南轻工研究所 | 97.50| 0.36| 74.07| 0.27| |王祥 | 19.50| 0.07| 14.81| 0.05| |黄亦彪 | 19.50| 0.07| 14.81| 0.05|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 | 6.50| | 未实施 | |公司 | | | | | └────────────┴────┴────┴──────┴─────┘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36.03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间接持股比例(%):36.03 (3)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数为3,60 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以换取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截至股改说明 书公告日,本公司流通股股份总额为12,000万股;按上述对价标准计算,在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3股股份。(原方案:每10股获得2.6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规定分别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 易或者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同意参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并同意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 过的方案执行。 3、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12个月期满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泰格林纸集团进一步承诺,在其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且上述48个月锁定期满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5元 ;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愿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 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并将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的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岳阳 纸业。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 化时,上述最低出售价格将按有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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