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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12 ) 南 玻 B

重要事项
发布日期:2008-3-19 8:50:00
≈≈南 玻 B≈≈《维赛特财经》 (本栏更新日期:2008.03.19)
(一)重大交易
公告日期:2006-11-27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等值4,
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公告日期:2006-11-25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的等值12
,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


公告日期:2006-11-25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的等值3
,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公告日期:2006-11-25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等值15,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公告日期:2006-10-27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宝安
支行的等值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
保,期限1年。


公告日期:2006-10-27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在招商银行深圳爱华支行的等值7, 5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鉴于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此议案需提交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日期:2006-9-25
项目名称:对外投资
项目简介:本集团将与松阶投资有限公司(外方)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吴江
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
,其中本集团出资2.4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松阶投资有限
公司出资相当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占注册资本的25%,投资
双方均以现金认缴出资。


公告日期:2006-8-23
项目名称:设立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公司与松阶投资有限公司(外方)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天津南玻节
能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9600万元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75%.


公告日期:2006-01-24 
项目名称:对外投资
项目简介:公司拟投资建设新的玻璃深加工基地,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形成
新的华南地区深加工中心。新加工基地拟设立在南玻东莞绿色能源产
业园区内,占地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76亿元人民币,生产高档
节能环保建筑玻璃。该项目计划分两个阶段进行,预计2007年上半年
全部完成。新加工基地建成并完成整合后,年销售收入将达到7亿元人
民币。


公告日期:2005.10.20
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20200.00
立项简介:公司决定全面进军太阳能光伏产业, 计划在3-5年内打造一个具有完
整产业链、最具规模及国际竞争力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并使该产业发
展为公司的支柱产业之一,公司拟首期投资固定资产2.02亿元人民币
在东莞绿色能源产业园建设年产能为30兆瓦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
线,设备与技术主要从欧州引进,预计2006年内投产.


公告日期:2005-8-16
项目名称:新建太阳能光伏超白电子玻璃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15000.00
立项简介:公司拟投资1.5亿元人民币新建一条250T/D太阳能光伏超白电子玻璃
压延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可年产太阳能光伏超白电子玻璃7.9万余吨.


◇诉讼
2004-03-16:案件描述: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海南南玻实业发展公司与海南越
海建设经济开发公司之"华侨之家"一案。海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以(2000)琼民终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内容:裁定,要求越海公司归还本公司房款17153,423.36人民币
元及该款利息损失的70%,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退还
未售华侨之家所有房屋。



(二)重要事项
★2007年末期: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收购及出售资产、企业合并事项.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信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了全
资子公司——深圳南玻汽车玻璃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股权出售的价格为1. 66亿元左右,交易产生收益2,92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项目.本次交易的实现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该交易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以及2007年11月19日披露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的《出售资产的公告》以及《关于
出售资产的补充公告》.
四、股权激励事项.
2006年9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拟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A股股票期权.此激励计划正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中, 须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
可实施.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
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担保, 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了担保.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资产管理事项和委托贷款事项.
七、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
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A股审计机构.
自2002年起,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连续6年.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A股审计机构的费用是人民币320万元(差旅、住宿等费用
自理).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受司法纪
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文件精神, 按照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的要求, 公司成立了
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自查,并于2007年6
月23日公告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007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公司的治理
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并下发了《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07]44号). 公司结合自查、
公众评议情况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切实进行了整改, 完成了整改工作并于2007年10
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披露了《南玻集团治
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十、其他事项
1、出售"南玻电子"股权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向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剥离部分资产后).
该交易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的《拟出售资产公告》.
2、出售"南玻幕墙"股权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上海汉纳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及上
海郎硕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向其转让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幕墙及光伏工
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南玻幕墙公司").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逐年递增,南玻幕墙在公司
的总体收入及利润额中贡献的份额越来越小,已占比不到1%,对公司主业的发展已无
明显的促进和辅助作用. 本次交易转让价格按转让日南玻幕墙的净资产加本公司对
南玻幕墙的借款而定.本次交易的实现对公司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优势产业,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2007年三季: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定向募集资金
本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向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鹏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建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家机构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50万股,每股实际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8. 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承
销费、保荐费800万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200万元,已于2007年9
月27日办理完验资手续.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17,250万股于2007年10月11日
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07年10月15日上市.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
为36个月.
(2)收购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2007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收购资
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冠阶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南玻")25%的股权, 本公司计划以全资子公司――南玻(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南玻")收购冠阶有限公司,从而收购天津南玻25%股权.截
至本报告期末, 香港南玻已经支付首期转让款4,607万元,余款将于转让股权手续办
理完毕后支付.
(3)四川泸县南玻硅砂有限公司关闭清算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泸县南玻硅砂有限
公司于2007年9月1日正式停止经营活动进入清算程序, 并对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
资产减值损失.

★2007年中期:
一、公司治理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新颁布的《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订并完善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以及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拠控管理制度和办法.此外,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
对公司治理情况做了全面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公司将根据公众评议
的意见以及深圳证监局、深圳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建议对公司治理不足之处进行整
,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1、2007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 以2006年末总股本1,015,463,124股为基数,以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送现金4.5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香港《文汇报》上刊登了分红派息公告, 并已基本完成分红派息工
作.
2、公司200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五、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
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六、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受有权机关调
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
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七、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拟向不超过10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 8亿股(含1.8亿股)
A股, 募集总额不超过13.8亿元的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07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83次
工作会议审核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获得有条件通过.
2、深圳市裕泉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自行出资设立的公司, 相关
情况参见2004年、2005年及2006年报告)于本报告期初, 共持有南玻A股19,635,178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4,604,7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15,030,443股.2007
年5月24日, 裕泉投资所持有的4,604,73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解除限售.自200
7年2月至2007年5月, 裕泉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了部分南玻A股份
. 截止报告期末,裕泉投资已将其所持我公司A股股份减持至1,620,000股,占我公司
发行股份总数的0.16%.

★2007年一季: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末期: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2006年度 备注
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33,422,692 此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为公司多个下
属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全年运费
累积额, 该价格按公开招标价作为
定价基础.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
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担保, 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了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19,078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80,857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80,857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0.7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42,32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的50%部分的金额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42,320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资产管理事项和委托贷款事项.
五、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
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A、B股审计机构.自2002年起,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连续5年.
报告期内, 公司支付给A、B股审计机构的费用分别是人民币185万元和75万元(
差旅、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
报批评,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八、其他重大事项
1、深圳市裕泉投资有限公司情况
深圳市裕泉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自行出资设立的公司,相关情况
参见2004年及2005年年报)于本报告期初,共持有南玻A股13,596,814股,其中:A股法
人股5,357,520股,A股流通股8,239,294股.报告期内,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该
公司在二级市场上继续增持南玻A股流通股的原因, 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共持有南
玻A股19,635,17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4,604,7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15,
030,443股.
2007年1月至2月16日,该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减持了南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13,4
30, 443股.截止2007年2月16日,该公司持有南玻A股6,204,73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4, 604,7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00,000股.2007年2月17日至本报告公告
之日, 该公司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动.该公司在减持南玻集团股份时,已向有关监管
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
2、短期融资券
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6)8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6年4月发行了第一期27
0天短期融资券8亿元,已于2007年1月5日到期并偿付完毕;第二期365天8亿元短期融
资券于2007年3月7日发行成功,有效期至2008年3月6日.
3、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 8亿股(含1.8亿股)A股
,募集总额不超过13.8亿元的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尚等待中国证监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9月25日、2007年2月7日及2007
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接待投资者情况
时间 地点 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6月5日 公司会议室 面谈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介绍公司主要业务.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 提供材料:南玻集团2005
公司 年年报
7月6日 公司会议室 面谈 SAC资本管理公司 介绍公司的主要产业、
产品、生产规模等.提
供材料:南玻集团2005
年年报
8月3日 公司会议室 面谈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介绍公司各主要产业的
情况等. 提供材料:南
玻集团2005年年报
11月3日 公司会议室 面谈 西部证券资产管理部 介绍公司各主要产业的
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提供材料:南玻集团2005
年年报
★2006年三季: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中期:
一、公司治理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已制定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南玻集团会议制度》等, 并设立了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认真学习新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并按照其规定对《
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利润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200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2005年年末总股本1,015,463,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8元人
民币(含税). 公司于2006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香港《文汇
报》上刊登了分红派息公告,并已基本完成分红派息工作.
2、公司2006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报告期重大担保合同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任何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担保, 公司对控
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支持其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进行的担保, 担保方式均为保
证.
4、报告期内没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七、承诺事项
根据国务院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于2006年上半年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中国南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公司非流通股东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
相关锁定手续,履行了锁定期承诺.
八、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公司董事
、管理层有关人员没有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情况.

★2006年一季:
1.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5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行短期
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范围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短期融
资券,用于公司流动资金.2006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了该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主承销, 通过薄记建档集中
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06年4月10日以
贴现方式发行, 发行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97.70元,期限为270天.有关资
料可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网上查阅(www. chinabond
.com.cn).
该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2005年末期: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三、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
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担保, 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了担保.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或机构进行资产管理事项和委托贷款事项.
五、承诺事项
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 公司已于2006年3月1日公布了《中国南玻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该说明书摘要.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
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 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以上承诺需于与流通股股东沟通, 并根据沟通协商情况和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履
行.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A、B股审计机构.自2002年起,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连续4年.
报告期内, 公司支付给A、B股审计机构的费用分别是人民币130万元和70万元(
差旅、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
报批评,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八、其他重大事项
深圳市裕泉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自行出资设立的公司,该公司主
要用于购买和持有南玻集团股份, 实现经营管理团队参股经营,其有关资料已在200
4年度报告中说明.
该公司2004年度以高于净资产价格承让南玻集团法人股5,357,520股(其过户手
续尚在办理中), 于2005年度在二级市场购买了南玻集团A股流通股8,239,294股.截
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共拥有南玻集团股份13,596,81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4%.
该公司在设立和购买南玻集团股份时,已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该公司的
注册资金均为管理团队个人以现金形式缴纳出资, 南玻集团未对该公司或该公司股
东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担保,在经济上和业务上与南玻集团亦无任何往来.


★2005年三季度: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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