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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39 ) 中 集 B

重要事项
发布日期:2008-4-2 8:55:00
≈≈中 集 B≈≈《维赛特财经》 (本栏更新日期:2008.04.02)
(一)重大交易
公告日期:2006-11-21
项目类别:对外投资
项目简介:2006年9月28日,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创建服务管理有
限公司、G中集、汉彩投资有限公司四方在北京正式签署合资协议,
共同成立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筹).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
120亿元,注册资本为42亿元,公司出资额为4.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投资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合资公司的名称须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作实。
2006年11月21日公告,根据合资公司各方股东协商结果,中铁集装箱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于合资公司的股权分别转让8% 予亚德里亚
海航运有限公司(将更名为"铁路运输(国际)有限公司)、以星综合
航运有限公司及德国铁路集团。2006年11月20日,公司与中铁集装箱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创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汉彩投资有限公司、
亚德里亚海航运有限公司、 以星综合航运有限公司和德国铁路集团
签署了合资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书》和 《公司章程的补
充修改协议书》,合资合同的主要条款大致维持不变;对合资公司的
股权结构进行变更。变更后,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
本保持不变。此外,公司的出资额保持不变.补充协议须待相关的中
国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作实。


公告日期:2006-09-29
 项目类别:对外投资
项目简介:2006年9月28日,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创建服务管理有
限公司、G中集、汉彩投资有限公司四方在北京正式签署合资协议,
共同成立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筹)。合资公司投资总额
为120亿元,注册资本为42亿元,公司出资额为4.2亿元,占注册资
本的10%。


公告日期:2006-08-08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同意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之目的而
对所属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信用担保。上述为所属经销商融资而向银
行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为购车客户向银行提供的
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6个月,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日期:2006-07-22
 项目类别:收购兼并
项目简介:2006年7月17日,G中集全资子公司CIMC Holdings(B.V.I.) Limited
与中远太平洋(中国)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中远太平
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CIMC B.V.I. Limited转让其持有的上海
中集远东集装箱有限公司2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625.23万美元。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最新公告日期:2005-1-7
增持方股东名称: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
增持方股东性质:国有
减持方股东名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减持方股东性质:国有
转让前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转让后股份性质:国有法人股
每股转让价格(元):/
转让数量(万股):105638.39
转让总金额(万元):/
增持方股东排名:1
转让类型:协议转让
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完成


◇违规
2000-05-11:违规行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违规事实
(一)隐瞒帐外资产,虚假披露经查,中集公司从1993年
开始使用本公司帐户和个人帐户进行股票投资。截至1997
年上半年,累计投入资金11,046万元,累计获利11,094
万元;从1997年下半年到1998年底,累计投入21,724万元
,累计亏损1,169万元.中集公司虽然在1997年从上述投资
中调出4,195万元增加利润,但从1993年到1998年均未在中
期和年度报告中真实完整地披露短期投资和相应的投资收
益,直到1999年中报才反映以前年度隐瞒的资产和收益。
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的是中集公司的总裁麦伯良和副总裁杜
锋。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
下简称《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行为
 (二)违规买卖股票
1.用信贷资金买卖股票
  经查,1998年4月中集公司陆续将上海子公司的银行贷款1
.5亿元调入股票帐户,并使用20多个个人帐户为本公司买
卖股票,形成亏损415万元.上述信贷资金在1998年11月已
经归还。从1997年下半年到1999年底,上述个人帐户累计
亏损126万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是中集公司财务部经理
曾北华,负有领导责任的是中集公司总裁麦伯良。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
票的规定》,构成《股票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所述行为。
  2.买卖本公司股票
  经查,从1994年到1998年,中集公司单独使用个人帐户或
以与其他机构联合投资的方式买卖本公司股票,已于1999
年5月全部卖出,累计获利763万元。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的
是中集公司金融事务部副经理覃浩,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
是中集公司总裁麦伯良。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条例》第四十一条所述规定,构
成《股票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所述行为。
处分结果: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条、七十四
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
,没收非法所得763万元;责令其在3个月内将个人帐户的股
票全部卖出,如有盈利,予以没收,并按规定公开披露;
(二)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麦伯
良、副总裁杜锋、财务部经理曾北华、金融事务部副经理
覃浩分别处以警告。


◇担保
2004-04-25: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漳州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1774.1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4-04-25
担保截止日:2005-04-25


2004-04-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大连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765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4-04-01
担保截止日:2005-04-01


2003-12-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南通中集罐箱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4968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12-01
担保截止日:2004-12-01


2003-07-28: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47199.8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7-28
担保截止日:2004-07-28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新会中集木地板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9792.73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新会中集特种箱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0264.7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青岛中集特种冷藏设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6394.4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南通中集特种箱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993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南通中集顺达集装箱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407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天津中集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312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中集内燃机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5382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中集宝伟工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7973.64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青岛中集冷藏箱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242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9
担保截止日:2004-06-29


2003-06-26: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中集远东集装箱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235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26
担保截止日:2004-06-26


2003-06-10: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中集内燃发电设备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57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6-09: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新会中集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7229.49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09
担保截止日:2004-06-09


2003-06-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01057.2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6-01
担保截止日:2004-08-31


2003-05-10: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1764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5-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5-10: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中集远东集装箱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7655.2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5-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5-10: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青岛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3248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5-01
担保截止日:2004-07-31


2003-05-10: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南通中集顺达集装箱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264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5-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5-10: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新会中集集装箱木地板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4755.9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5-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4-06: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中集木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828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4-01
担保截止日:2004-04-30


2003-04-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南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7904.99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4-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4-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大连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8972.8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4-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4-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中集木业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828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4-01
担保截止日:2004-04-01


2003-04-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天津中集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999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4-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4-01: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1592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4-01
担保截止日:2004-06-30


2003-03-03: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7796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3-01
担保截止日:2004-03-31


2003-03-02:担保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中集天达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3184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3-03-02
担保截止日:2004-03-02


(二)重要事项
★2007年末期: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07年2月,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涉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服务
有限公司和CIMCHoldings(B.V.I)Limited100%股权.瑞华在起诉书中声称,以上被告
在有关扬州通运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运")和扬州通利冷藏集装箱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利")的抵押贷款、租赁经营、股权转让、破产过程中, 存在侵权行为
并造成其损失,要求赔偿3.1亿元人民币.
有关内容见《中集集团重大事项公告》, 载于2007年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 [CIMC]2007—001).
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进行庭审.
2008年2月25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双方就原告是否有诉权等法
律事项进行了法庭辩论.
二、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1、收购荷兰博格工业公司80%股权
2007年6月26日, 本公司完成间接收购荷兰博格工业公司(BurgIndustriesB.V.
,以下称"博格")80%权益的交易.有关内容见《中集集团关于收购博格工业有限公司
完成的公告》,载于2007年6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券时报
》和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7—015).
2、收购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42.18%股权
2007年7月30日, 本公司间接收购XinaoGroupInternationalInvestmentLimite
d持有的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EnricEnergyEquipmentHoldingsLimited,以
下简称"安瑞科")42.18%股份.有关内容见《中集集团关于收购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
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载于2007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7—017).
3、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扬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60%股权,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招商地产")通过举牌收购了丰扬公司60%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在2007年1
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披露
,公告编号:[CIMC]2007—48)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经营相关)
本年度,本集团之子公司-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接受COSCOSouth-ChinaInte
rnationalFreightCo.,Ltd.劳务合计美元1,167,864.33元(人民币8,530,314.62元)
, 太仓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接受FlorensMaritimeLtd劳务合计391,150.00美元
(人民币2,857,037.83元).以上合计为1,559,014.33美元(人民币11,387,352.45元)
上述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按一般正常商业条款或按相关协议进行.
(二)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年度, 本公司重要股东的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本集团之子
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招商房地产
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价款合计48,362,585.91美元(人民币353,250,000.00元).已支
付转让股权转让价款合计24,999,315.46美元(人民币182,600,000.00元).
(三)公司与关联方的债权债务往来、担保事项
本年度,母公司对本集团的联营公司—新洋木业(香港)有限公司借款合计626,7
60.00美元,对本集团的联营公司—上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计24,271,2
43.89美元,本集团之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对本集团的联营公司—上
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计25,930,286.68美元,对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深
圳市中集天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计3,101,885.85美元.以上合计为54,380,
176.42美元(人民币397,203,684.61元).2006年合计为3,531,451.00美元(人民币27
,563,328.20元).注1:2007年江门天宇已并入深圳天宇,其2007年期初向本公司之子
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中集申发")无息拆借的资金余额一并转入深圳
天宇.
注2:2006年中集申发将其持有江门天宇45%的股权转让予给深圳天宇.2007年深
圳天宇已经全额支付上年末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1,436.55万元.
注3: 青岛中集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自2004年进入清算程序,故未纳入本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2007年青岛中集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已经破产清算,本公司对其的其他
应收款已做坏帐核销.
注4: 上海丰扬上年度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5日将上海丰
扬60%的股权转让予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故2007年年末,上海丰扬为本公司的
联营公司,其本年占用资金发生数为本公司2007年年中对其的长期借款,偿还的资金
为2006年年末的往来款项.
注5:本年度本公司将上海丰扬60%的股权以人民币35,325.00万元转让予深圳招
商房地产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余款为人民币17,065.00万元.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公司没有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重大事项
2、重大合同
2007年5月25日,本公司与11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二亿美元银团贷款合同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在2007年5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香港《大公报》上披露,公告编号:[CIMC]2007—013.
3、重大担保合同
(1)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为合营公司—
—深圳市中集天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占50%股份)向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
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限自2007年10
月15日至2010年10月14日. 上述事项已经在2007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上披露,公告编号:[CIMC]2007—032.
(2)本公司对集团内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提供担保.本公司为整体上市公司
, 为下属子公司预算内经营性资金提供担保,主要是出于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
司根据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与金融机构银行签署总行年度授信总协议. 子公司
的各项筹资活动必须在年度授信总协议范围内.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年度授信总
额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截至2007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
合计104,252万元.
(3)本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
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及其他银行开展车辆买方信贷业务并签署车辆贷款保证合同,
为相关银行给予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经销商及客户购买中集
车辆产品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客户将贷款购买本公司的车辆,在上牌地车管所先上
牌,然后办理抵押给银行或中集车辆集团.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由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经销商及客户融资款项共计20,173万元.
(4)本公司未向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
(5)截至2007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合计为124,425万元,占2007年度末净资产1,
591,375万元的7.82%,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0元.
4、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有关承诺事项详见会计报表附注61.
(二)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的第1个交易日起12个月内,依有关规定不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
流通股股份.
(2)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 依有关规定通过
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中集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公司董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到目前为止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
imited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
七、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2007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续聘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2007年度按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
相关咨询服务.自2005年12月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按中国会计准
则的审计服务一年;自1994年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本公司提供按国际会计
准则的审计服务十三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2007]30号)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国内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境内、外会
计准则差异越来越小,本公司自2007年度开始不再进行按国际会计准则的审计,由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07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
相关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报酬情况如下:
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2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2006年度审计费和差
旅费. 支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70万元港币,其中包括2006年度审计费及差旅
费.
八、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集团于2008年3月12日与LeungKeeHoldingsLimited和BrightTouchInvestmen
t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签署了协议,本集团将通过全资子公司SharpVisionHold
ingsLimited收购卖方持有的YantaiRafflesShipyardLimited(以下简称"烟台莱佛
士")81,776,500股的股份,占其发行在外股份的29.90%.按照每股38挪威克朗的价格
以现金支付,股份购买的价款合计为3,107,507,000挪威克朗,相当于565,535,961美
元.总价款将分三期支付.
烟台莱佛士总部设于新加坡,生产建造基地位于中国山东烟台.烟台莱佛士于20
06年5月在挪威奥斯陆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OTC)流通。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为273, 500,000股.烟台莱佛士是国际领先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设施建造公司,目前是
中国最大、全球第三大半潜式海洋工程装备建造商. 公司主要专注于自升式钻井平
台、半潜式钻井平台、FPSO、FSO、平台供应船、铺管船、豪华游艇及其他工程设
施的建造.公司专注于移动式钻井平台及其配套船舶,包括半潜式、自升式钻井平台
、FPSO、FSO、平台供应船、铺管船、豪华游艇及其他船舶建造.
烟台莱佛士经审计的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89,051,000美元,2006年的营业
额为195,508,000美元,净利润为13,978,000美元.
上述交易的完成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上述事项已于2008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香港《大公报》上披露,内容详见以下公告:
《中集集团关于收购烟台莱佛士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08-004)
十、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 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对投资者管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不存在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披露、
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情况. 通过电话咨询、公司调研、网上路演、现场推
介、公司网站等方式和渠道与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 公
司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投资者的服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可.
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待基金、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
者的来访、调研、工厂参观共计约80次, 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投资者关系部门进
行了沟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于2007年10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于年内实施了一项股权信托计划.据此,本公司与车辆业务
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员工("参与计
划员工")通过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增资人民币22,070万元的方式持有
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上述股权信托计划事项及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上披露的以下公告:
2007年9月29日,《中集集团第五届董事会二○○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CIMC]2007-025)、《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CIMC]2007-026)
2007年10月18日,《中集集团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CIMC]2007-029).
(二)车辆集团业务骨干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车辆集团股权信托计划已经开始
实施,有关情况如下:
1. 根据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及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车辆集团
股权信托计划已设立完成, 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总额为220,700,000元人民币,划分
为220,700,000份信托受益单位.
2.根据信托计划的设立,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220,700,000元人民
币增资持有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已经完成. 股份支付已于2007年12月2
9日完成, 股份支付费用为2,190万元.根据实际授予日2007年12月29日车辆集团)的
权益的公允价值确定获得职工服务的总额,权益的公允价值使用收益法进行估计.
3.参加第一期的车辆集团总部人员和本集团总部人员以和车辆集团业务直接关
系密切程度和职级在部门经理以上的人员为原则, 车辆集团下属公司参加第一期的
人员为业务规模比较大的三家子公司——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通华")、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中集华骏")、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
"深圳专用车").车辆集团总部第一期获分配总数为2,400万份受益单位,本集团总部
为300万份,扬州通华为600万份,中集华骏为600万份,深圳专用车为600万份.在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只有麦伯良(本公司总裁,车辆集团董事兼总经理,1,000万份)、
赵庆生(本公司副总裁, 车辆集团董事,300万份)、吴发沛(本公司副总裁,车辆集团
董事,300万份)、李胤辉(本公司副总裁,车辆集团副总经理,300万份)因兼任车辆集
团职务而参加第一期信托计划. 以上合计第一期分配受益权4,500万份,占信托计划
全部受益权的20.39%.
4. 信托计划的受益权将会分三期分配,第二期和第三期将在2007年度和2008年
度考核结束后分配.


★2007年三季:
一、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中期: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 本公司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出台的各
类监管制度, 进一步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力度,细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设立面向股东、广
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门电话和网络平台. 公司拟定了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初步完成了有关公司治理的内部管理规章
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启动了"中集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2007年4月23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分红
派息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2006年年末总股本2,218,663,376股为基数
, 每10股派现金4.3元(含税,B股暂不扣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实际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3.87元人民币).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218,663,376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
. 转增后,本公司股本总额由2,218,663,376股增加为2,662,396,051股.本公司先后
于2007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大
公报》上刊登了《2006年度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A股股权登记日(B股为最后
交易日)为2007年5月31日;除息/除权日为2007年6月1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完
成全部分红派息工作.
(三)200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2007年2月,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涉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服务
有限公司和CIMCHoldings(B.V.I)Limited100%股权.瑞华在起诉书中声称,以上被告
在有关扬州通运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运")和扬州通利冷藏集装箱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利")的抵押贷款、租赁经营、股权转让、破产过程中, 存在侵权行为
并造成其损失,要求赔偿3.1亿元人民币.
有关内容见《中集集团重大事项公告》, 载于2007年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 [CIMC]2007—001).
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该项诉讼尚未进行庭审.
(五)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2007年6月26日, 本公司完成间接收购荷兰博格工业公司(BurgIndustriesB.V.
,以下称"博格")80%权益的交易.有关内容见《中集集团关于收购博格工业有限公司
完成的公告》,载于2007年6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7—015).
2007年7月30日, 本公司间接收购XinaoGroupInternationalInvestmentLimite
d持有的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EnricEnergyEquipmentHoldingsLimited,以
下简称"安瑞科")42.18%股份.有关内容见《中集集团关于收购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
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载于2007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7—017).
(六)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本公司对本公司附属子公司进行承包经营的详细情况参见会计报表附注.
2、重大担保合同报告期内,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164,008
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0,370.32万元
.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为下属公司专用车产品的购买方办理买方信贷
业务.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中集车辆集团及下属公司因以买方信贷方式销售产品对
外担保余额合计9,493.6万人民币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集团、中集车辆集团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9,8
63.92万元,占2006年7月30日本公司净资产7.36%.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3、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八)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待基金、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
者的来访、调研、工厂参观共计约39次. 不存在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披露、
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情况.
(九)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后的第1个交易日(2006年5月24日)起12个月内, 依有关规定不通过深交所
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依有关规定
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中集集团股份总数的比
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07年4月23日, 公司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毕马威
会计师行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十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批评和谴责的情况.

★2007年一季: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博格的受益股东Mr. CeesvanderBurg和Mr.PetervanderBurg经过重新
谈判,于2006年11月16日就收购博格签署条款清单.
本公司将与博格之受益股东--Mr.PetervanderBurg合资成立一家新公司(New
co).Newco注册资本为6,000万欧元,其中Mr.PetervanderBurg出资1,200万欧元,占2
0%股权;本公司出资4,800万欧元,占80%股权.Newco以1.08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博格之
100%权益.
截至2007年4月25日,上述交易尚未完成,有待于荷兰、德国政府部门的批准.上
述事项已经在2006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
港《大公报》上披露(《关于收购博格工业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
]2006-042).


★2006年未期: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2006年2月7日披露了本公司与荷兰博格工业公司(BurgIndustriesB.V.,以下称
"博格")签订的一项协议,本公司将间接购并博格之75%的权益.有关进展情况已进行
如下披露:《中集集团关于收购一家欧洲公司的公告》(2006年2月7日《证券时报》
、香港《大公报》, 公告编号:[CIMC]2006-001)、《中集集团公告》(2006年3月1
5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公告编号:[CIMC]2006-004)《中集集团关于
收购一家欧洲公司进展的公告》(2006年4月25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公告编号: [CIMC]2006-016).并于2006年7月20日决定终止上述交易.(《中集集团
公告》2006年7月21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6-030
).
此后,本公司与博格的受益股东Mr.CeesvanderBurg和Mr.PetervanderBurg经过
重新谈判,于2006年11月16日就收购博格签署条款清单(TermSheet).
本公司将与博格之受益股东--Mr.PetervanderBurg合资成立一家新公司(New
co).Newco注册资本为6,000万欧元,其中Mr.PetervanderBurg出资1,200万欧元,占2
0%股权;本公司出资4,800万欧元,占80%股权.
Newco以1.08亿欧元的价格收购博格之100%权益.
本公司将拥有Newco之80%的权益并成为Newco的控股股东. Newco将通过注入资
本以及相应的融资安排来支付整体收购价款, 从而使博格的道路运输车辆和静态储
罐资产及经营业务转入Newco.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尚未完成,有待于中国与荷兰、德国等有关政府
部门的批准.
上述事项已经在2006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香港《大公报》上披露(《关于收购博格工业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CIMC]2006-042).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06年7月17日,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CIMCHoldings(B.V.I.)Limited与中远太平
洋(中国)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中远太平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CIMCB
.V.I.Limited转让其持有的上海中集远东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东")20
%股权. 股权转让价格为625.23万美元.由于中远太平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中远
太平洋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法人代表孙家康为本公司董事,而中远太平洋有限
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持有本公司16. 23%
股权,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于2006年7月2
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上披露(《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CIMC]2006-032).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合同
2006年3月21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子公司中集(香港)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机场
扩建工程指挥部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将由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
设备有限公司向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提供旅客登机桥.包括T3航站楼中T3A、
T3B部分的96条登机桥(含相关监控系统), 合同总金额为1.68亿元人民币.所有登机
桥的供货及安装将于2007年10月前完成.
2006年12月14日,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机场(
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西货运区公共货运站货物处理系
统合同",合同总金额13,029,150欧元+28,963,800元人民币,共计折合164,258,493
.60元人民币.货物处理系统的供货和安装将于2008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2.重大担保合同
(1)本公司对集团内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提供担保.本公司为整体上市公司
, 为下属子公司预算内经营性资金提供担保,主要是出于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
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所属经销商及客户购买中集车辆产品融
资提供了少量信用担保,是出于促进本集团车辆业务拓展和产品销售的需要.本公司
未向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
(2)公司董事会于每年年初根据预算情况就当年融资与对子公司担保事宜做出
决议.本公司不存在未经董事会决议许可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3)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65,164.3万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所属经销商及
客户的担保余额合计为8,376.6万元.
担保总额为73,540.9万元,占2006年度末净资产1,111,744.6万元的6.61%.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0元.
(五)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详见会计报表附注56.
(六)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续聘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 自2005年12月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A股审计服务
一年;自1994年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本公司提供B股审计服务十三年.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报酬情况如下:
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7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2005年度审计费和差
旅费. 支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60万元港币,其中包括2005年度审计费及差旅
费.
(七)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7年1月12日, 瑞华投资控股公司起诉本公司之子公司扬州润扬物流装备
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详见《中集集团重大事项公告》,20
07年2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C
IMC]2007-001)
(2)2007年2月15日, 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与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在河南
省洛阳市签订协议, 双方共同组建合营公司,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 中集车辆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持有75%的股权,洛阳宇通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
、持有25%的股权. 合营公司成立后,洛阳宇通汽车有限公司的专用车及客车生产方
面的生产资质、全部产品公告、市场网络等相关资产转入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将收
购洛阳宇通的专用车及客车生产、改装及销售业务相关的资产.
(3)2007年3月2日,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芜湖瑞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在安徽省芜湖市签订协议,双方将共同组建合营公司,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7, 000万元,中集车辆出资人民币5,250万元、持有75%的股权,芜湖瑞新出资人民
币1,750万元、持有25%的股权.合营公司成立后,安徽芜湖瑞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将其关联方安徽芜湖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拥有的专用车生产资质、产品公告等相关
资产转入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将收购芜湖瑞江的专用车生产、改装及销售业务相关
的资产.
洛阳宇通和芜湖瑞江均为区域市场的有竞争力的供应商, 两家企业加盟本集团
,将有助于中集车辆在罐式专用车、栏板半挂车等产品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中集
车辆能够为洛阳凌宇、芜湖瑞江的发展提供市场、技术、品牌、资金、人员等强大
的支持,双方将形成优势互补.
(九)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待基金、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
者的来访、调研、工厂参观共计约63次, 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投资者关系部门进
行了沟通, 主要沟通问题包括公司业务发展、行业趋势、市场销售、生产管理、财
务管理、产品开发、项目投资、发展战略、前景展望、公司治理等, 提供了年度报
告、公司简介等有关资料;
不存在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2004】3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及国资委《关
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本公
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提出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本公
司于2006年3月13日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公司于2006年4月4日公布的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如下: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向全体流通A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
从而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的对价安
排为:于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将获得由
中远太平洋无偿派发的认沽权证,派发比例为每10股流通A股获得7份认沽权证.该方
案已经2006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于2006年5月23日正式实施完毕.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后,公司股东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为327,4
02,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3%;社会流通股股数为1,689,563,79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83.77%.


★2006年三季: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中期: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 本公司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出台的各
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规范运作力度,细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公司根据200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
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和2006年修订的的《
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与大股东及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制订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方案,并于5月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
(二)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2006年6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分红
派息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以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2,016,966,70
6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3.8元(含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每10股转增1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
股本总额由2,016,966,706股增加为2,218,663,376股.
本公司先后于2006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上刊登了《200
5年度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A股股权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7月1
9日;除息/除权日为2006年7月20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分红派息工作
(三)200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6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六)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本公司对本公司附属子公司进行承包经营的详细情况参见会计报表附注.
2、重大担保合同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14.22亿元.截至2006年6月
30日止,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亿元.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
深圳市分行合作, 为中集车辆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专用车产品的购买方办理买方信贷
业务.
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中集车辆集团及下属公司因以买方信贷方式销售产品对
外担保余额合计3,987.44万人民币元.
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中集车辆集团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3
987亿元, 占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净资产99.5086亿元的11.46%.不存在违规担保情
况.
3、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4、其他重大合同
2006年2月7日,本公司与荷兰博格工业公司签订一项协议,本公司将间接购并荷
兰博格工业公司75%的权益. (有关详细内容见《中集集团关于收购一家欧洲公司的
公告》, 载于2006年2月7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6
-001)
该项交易需要经过欧盟委员会的审查方可实施.若交易完成后,将促进本集团罐
式装备业务的快速发展. 根据本公司与荷兰博格工业公司双方对欧盟就这项交易的
审查进程的判断,经协商,双方于2006年7月20日决定终止上述交易.
未来,本公司将依据罐式装备领域的发展规划,继续扩充现有罐式集装箱的产品
线, 并寻求在静态储罐、罐式码头设备等业务领域以及在欧洲的业务拓展机会.(有
关内容见《中集集团公告》, 载于2006年3月15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公告编号: [CIMC]2006-004以及《关于收购一家欧洲公司进展的公告》,载于2006
年4月25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6
-016以及《中集集团公告》, 载于2006年7月21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公告编号:[CIMC]2006-030)
(八)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的第1个交易日(2006年5月24日)起12个月内, 依有关规定不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或
转让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COSCOContainerIndustriesLimited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 依有关规定通过
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中集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06年6月30日, 公司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毕马威
会计师行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十)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批评和谴责的情况.


★2006年一季度: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末期: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2005年1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在深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内容
参见2005年1月11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公告(编号:CIMC2005-002).
2.重大担保合同
(1)本公司未向本集团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对外担保,只限于对集团内控股
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提供担保.
(2) 公司董事会于每年年初根据预算情况就当年融资与对子公司担保事宜做出
决议.本公司不存在未经董事会决议许可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3)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2.75亿元,占200
5年度末净资产94.56亿元的2.91%.
(五)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时间承诺预计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时间为2006年3月.
(2)无其他承诺事项
(六)公司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 自2001年起,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本公司提供A股审计服务
四年;自1994年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本公司提供B股审计服务十二年.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报酬情况如下:支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
务所报酬262万元人民币, 其中包括2004年度审计费和差旅费.支付毕马威会计师事
务所报酬250万元港币,其中包括2004年度审计费及差旅费.
(七)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
1.招商局货柜工业有限公司、ProfitCrownAssetsLimited所分别持有本公司非
上市外资股2005年3月3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市场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
非上市外资股总数为200,079,55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非上市外资股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CIMC2005
-005),刊登于2005年3月1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
2.本公司的股东招商局货柜工业有限公司(CHINAMERCHANTSCONTAINERINDUSTRY
COMPANYLIMITED)及FAIROAKSDEVELOPMENTLIMITED变更其公司名称,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刊登于2005年9月2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公告(公告编号:CIMC2005-
026).


★2005年第三季度: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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