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 发布日期:2008-4-7 8:01:00 |
≈≈清华同方600100≈≈(更新:08.03.31) (一)重大交易 公告日期:2007/10/30 项目类别:收购兼并 项目简介: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北京国投节能公 司持有的北京华力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该笔交易已 于2007年7月完成.
公告日期:2007-8-3 项目简介:公司拟投资基于ezONE业务基础平台的数字城市应用技术与信 息系统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基于"大集成管控营一体化"核心理 念,通过各种通讯技术把各种末端设备、用户、应用软件和数据源连 接到集成系统,实现对人和机器的管理和服务,为数字城市复杂系统 的开发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和实现方法.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
公告日期:2007-8-3 项目简介:公司拟用募集资金2亿元增资同方工业有限公司用于军民用数字化综 合通信系统研发产业化项目.
公告日期:2007-8-3 项目简介: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2,880万元增资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数字电视终端系统产品生产基地一期扩产项目.
公告日期:2007-5-12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总额的20%,即不超过1000万股股票,认购价格不低于泰豪科技关于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算术平均 值的90%.
公告日期:2007-04-17 项目类别:对外担保 项目简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6% 的股权)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5亿元二年期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 方信贷额度提供担保。
公告日期:2007-3-30 项目类别:资产出售 项目简介:公司拟出资168万美元增持清华科技园(廊坊)光电有限公司14%的股权.
公告日期:2007-3-30 项目类别:资产出售 项目简介:公司拟出资365万元对北京同方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公告日期:2007-02-06 项目类别:资产出售 项目简介: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5日与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清华 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8998698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3.06%,下称:清华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按照 本交易公告前五个交易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0228095股 股份,占股本总额的16.62%,股票代码:000990,股票简称:诚志股 份)股票收盘价均价5.60元/股,向清华控股出让公司持有的诚志股份 全部股份,交易金额为2.25亿元。 上述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获得约2.25亿元 的现金,公司将利用该部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支持主干产业的发展 ,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此外,公司通过此次交易获取3,620.53万元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2007年每股收益0.063元。
公告日期:2007-2-27 项目类别:资产剥离 项目简介:公司拟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让公司持有的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40,2 28,095股,交易金额为2.25亿元.本次出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诚志 股份的股权。
◇关联交易 2003-12-30: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26日与清华大学就转让卫 星项目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由清华大学受让公司的小卫星研发项目 并支付受让价款16,563,307.19元。
◇担保 2005.03.11: 担保涉及金额(万元):10000 担保期限(月):-
2005-06: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2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5-06 担保截止日:2008-06
2004-12: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80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4-12 担保截止日:2007-12 2004-12: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亚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反担保 担保金额:1003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4-12 担保截止日:2007-12
2004-11: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8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4-11 担保截止日:2007-11
2004-11: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亚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反担保 担保金额:1003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4-11 担保截止日:2007-12
2004-06-26: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4-06-21: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同方融达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4-06-08: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4-05-21: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北京清华同方凌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5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4-05-08: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2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4-05: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2004-05 担保截止日:2007-05
2004-04-28: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4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4-03-26: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5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4-02-19: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北京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2-30: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江西无线电厂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2-30: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江西无线电厂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2-30: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北京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2-25: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2-25: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2-04: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北京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1-24: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北京同方清芝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867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11-24: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北京同方清芝商用机器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867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9-08: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9-08: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6-30: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江西无线电厂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6-23: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6-20: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清华同方鲁颖电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6-20: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清华同方鲁颖电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6-05: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2171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6-05: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2171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3-31: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深圳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3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2003-02-21:担保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清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截止日:
(二)重要事项 ★2007年末期: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报告期内, 公司除下述的重大关联交易外,未有其他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 吸收合并事项. 3、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4、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1)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与清华大学从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发生了以下日常交 易:注: (1)提供劳务-工程及技术服务收入, 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清华大学提供的 工程服务及技术开发形成的收入. (2)接受劳务-技术服务费, 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委托清华大学实施科研开发 费用. (3)接受劳务-其他,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清华大学实施的捐赠及房租. (4)支付许可授权费,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清华大学支付的专利等技术成果实 施许可使用费. 公司(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清华大学存在的交易性质多属于 以科研开发为主的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实施许可. 发生交易的主要控股子公司为同 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以往年度发生金额均占当年日常交易金额的90%以上公 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与清华大学保持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并成功的依托清华大学雄厚 的技术实力实现了技术成果孵化, 公司的众多下属子公司也通过与清华大学各个院 系的技术合作, 实现了自有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其中,威视股份、微电子 等核心下属子公司更是是清华大学技术成果成功实现产业化的典范. 我们认为,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清华大学发生的日常交易多系技术服务与 技术成果使用, 公司众多下属子公司通过与清华大学在技术成果使用和合作开发方 面的密切合作, 提升了技术实力,推进了技术和产品创新力度,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 有力的支撑. 因此不存在向大股东或其关联方输送利益事宜,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一笔.该笔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为: A.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 公司将持有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诚志股份,股票代码:0009 90)40,228,095股,按照公司于2007年2月6日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告前五个交易日诚志 股份股票收盘价均价5. 60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合计股权转 让金额为22,527.73万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诚志股份的股权.本次交易系公司重 大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07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于200 7年2月26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B.关联方介绍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成立于1992年,原名称为"北京清华大 学企业集团",系全民所有制企业,200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 任公司, 名称变更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宋军先生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9,98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C.关联交易标的介绍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40,228,095股股票. D.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诚志股份主要从事日用化工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 度较小,公司出让诚志股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主 干产业的快速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获得约2.25亿元的现金,公司将利用该部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及支持主干产业的发展,做大做强公司主业. E.关联交易进行的状态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笔关联交易已经履行完毕.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07年2月6日、2007年2月27日、 2007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5、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报告期, 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 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公司担保事项 本报告期内,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4.44亿元(144424万元) ,占公司净资产的25.97%.与2006年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1.89亿元相比,公司当期增加 对外担保余额净值2.55亿元. 根据经2007年5月11日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 2007年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在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在实际经营中所需资金产生的银行借款进行担保.同时公司 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目前资金使用正常,有利地保障了 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本期发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对象担保事宜为公司为同方(哈尔滨)水 务有限公司、佳木斯同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因哈尔滨太平 污水处理厂、佳木斯东区污水处理厂、淮安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 担保,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年度无重大租赁经营 和抵押事项. (3)无现金委托管理事项 6、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重大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作出了法定承诺.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特别承诺:所持有的清华同方非流通股 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 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机构投资者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报告期内,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未发生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7、本报告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年度,经2006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07年审计服务机构. 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自2001年公司聘用以来已经连续服务七 年, 其中本期签字的注册会计师郑卫军先生、梁兵先生均自2007年起服务1年.公司 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与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公司所支付的本年度审计报酬.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外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其审计服务机构. 注:本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诚志股份有 限公司所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财务审计费用不含差旅、食宿等. 8、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公司建立了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 力资源制度、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地组织结构,明确 了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还建立了独立的内 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实施检查、评价. 公司在对外投资、对外筹资、对外担保等方面均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另外,公 司还以财务预警指标为起点, 不断分选优化关键财务指标进行风险预警,定期对"销 售利润率、销售增长率、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现金净流量 "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跟踪,并采取积极应对方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制度在各本部以及下属子公司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具有 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能够有效地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以及国家政策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司会及时或根据需 要进一步对公司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和改进,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使内部控 制真正发挥作用. 9、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200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07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公司股票交易日的股票均价的90%(13. 09元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2.288亿元,募集资金项目为投资5亿 元用于基于ezONE业务基础平台的数字城市应用技术与信息系统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对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88亿元、对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 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亿元. 2007年2月26日, 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项.本次发行已于2007年7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79号)核准,核准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新股不超过8000万股. (2)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2007年7月26日,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在审阅银行进账单后对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证,确认截至2007年7月26日17:00时止,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保荐人平安证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 部开立的44201501100059988888账户内,收到同方股份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获配 的机构投资者缴纳的认股款人民币125,280万元.并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出具了 深南验字(2007)第120号《验资报告》.2007年7月27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XYZH/2007A8006号验资报告.确认主承 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将本次非公开的普通股(A股)筹集的资 金人民币125,28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079.20万元后的余额人民币123,200.8 0万元划入本公司账户(开户银行: 中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同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账号:816603580508094001),扣除本次发行的其他费用320.80万元后,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122,880万元. 2007年8月1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3)发行结果 上述机构认购股票的禁售期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证券登记的当日(2007年8月1日)开始计算. 即本次发行的股 份最早可以在2008年8月1日起上市流通. (5)本次发行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22,880万元,其中92,880万元将用于数字 城市、数字电视及军工通信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各项目的市场 前景、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考虑后的最佳 选择. 另外,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可满足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 大对货币资金的需求,改善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 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有关本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内容, 请参阅公司于2007年2月6日、2007年 2月27日、2007年6月27日、2007年6月28日、2007年7月16日、2007年8月3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10、期后事项 (1)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07年1月11日公告了《公司2007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公司2007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为公司一次性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1,725万份股票期权;本期股权激励 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5年,行权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年;本期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与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孰高原则确定, 为12.98元/ 股;激励对象应按照计划规定的条件和方式逐年分期行权.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已经 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07年 8月2日获得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函》(财教〔2007〕134号)文件的批复, 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实施,现正在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有关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07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配股事项 公司于2007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配股资格的议案》、《关于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07年 9月30日总股本628, 612,2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 配股可配售股份总计为125,722,459股.同意公司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值的基础上,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本次配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项目为投资8亿元用于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 ED)芯片制造及其应用产业化项目、投资6亿元用于基于国家标准的数字电视网络系 统的技术开发、应用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 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其应认配的股份. 上述配股事项已经2007年11月15日召 开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2008年3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 有关本次配股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2007年11月13 日、2007年11月16日、2008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07年三季: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共向十名特定对 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5, 400万股.2007年8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关于本次发行结果的情况, 请查阅公司于2007年8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007年中期: 1、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设工作的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已经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公 司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更为有效的 管理,2007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本报告期,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开展加强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作出了整 改计划.2007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报 告与整改计划》,该报告以及本公司治理相关文件在上交所网站"公司治理情况自查 股东评议活动"专区中公布. 2、2007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795,433.17元,累 计实现未分配利润为822,332,842.44元,中期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 3、公司上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其执行情况公司于200 7年6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告,于7月11日实施了200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 该方案是以2006 年12月31日总股本574,612,295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 税),共计57,461,229.50元,尚余可供分配利润632,154,804.3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4、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资产、资产重组事项. 6、本报告期,公司向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诚志股份有限公 司全部股权,属重 大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07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笔交易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清 华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的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60号), 对本次股权交易无异议并同意豁免清华控股全面要约 收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义务.目前此笔交易正在办理股权变更相关手续. 7、本报告期,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本报告期,无重大租赁经营和抵押事项. (3)本报告期,无重大货币资产委托管理事项 8、本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注: 本期发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对象担保事宜为公司为清华同方(哈 尔滨)水务有限公司、佳木斯同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因哈 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项目、佳木斯东区污水处理项目、淮安四季青污水处理厂项目 、淮安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06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截至本刊登之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1)2007年1月11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07年1月23日刊登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3)2007年1月29日刊登2006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4)2007年1月31日刊登重大事项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暨停牌公告. (5)2007年2月6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底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联交易公告. (6)2007年2月7日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7)2007年2月27日刊登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8)2007年3月30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9)2007年4月17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6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诚志股份股权的提 示性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为清华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10)2007年4月27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1)2007年5月12日刊登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决 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2)2007年6月15日刊登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3)2007年6月27日刊登关于发审委审核非公开发行股票6月27日停牌一天的公 告. (14)2007年6月28日刊登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发审委审 核通过的公告. (15)2007年6月29日刊登关于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 10、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07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07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7年2月26日, 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关 于2007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2007年7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8, 00 0万股. 2007年7月26日, 公司通过询价确定了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400万股, 发行价格为23. 20元/股的发行方案,并履行了验资、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8月3日, 公司公告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1、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2007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首期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目前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正在履行国有 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 尚未实施.关于公司2007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请参见公司于2007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007年一季: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末期: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3、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公司担保事项 根据经2006年5月19日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 006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在实际经 营中所需资金产生的银行借款进行担保. 同时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进行了较为 严格的监管措施,目前资金使用正常,有利地保障了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本期发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对象担保事宜为公司为清华同方(哈尔滨 )水务有限公司、佳木斯同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哈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佳木斯 东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本年度无重大租赁经营和抵押事项. (3)无现金委托管理事项 5、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重大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作出了法定承诺.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特别承诺:所持有的清华同方非流通股 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本报告期内,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未发生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6、本报告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年度,经200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06年审计服务机构. 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自2001年公司聘用以来已经连续服务六 年, 其中本期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张克东先生自2002年起已经连续服务5年,签字的注 册会计师朱敏珍女士自2003年起已经连续服务4年. 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公司所支付的本年度审计报酬.此外,公司控股子 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外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其审计服务机构. 7、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建立了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 力资源制度、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地组织结构,明确 了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还建立了独立的内 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实施检查、评价. 公司在对外投资、对外筹资、对外担保等方面均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另外,公 司还以财务预警指标为起点, 不断分选优化关键财务指标进行风险预警,定期对"销 售利润率、销售增长率、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现金净流量 "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跟踪,并采取积极应对方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制度在各本部以及下属子公司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具有 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能够有效地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以及国家政策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司会及时或根据需 要进一步对公司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和改进,保证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使内部控 制真正发挥作用. 8、股权分置改革事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为:公司的五家非流通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 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使所持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一致同意向方 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 根据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03,751,603股,即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 8股.在该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 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支付 情况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作出了法定承诺.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所持有的清华同方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形.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情况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17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 2006]63号《关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批复,并 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 公司已于2006年2月7日公告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对价股份已于2 006年2月10日上市,公司股票自2006年2月10日复牌,股票简称由"清华同方"变更为" G同方",股票代码"600100"保持不变. 关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2006年1月 5日、2006年1月9日、2006年1月11日、2006年1月16日、2006年1月20日、2006年1 月24日、2006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9、期后事项 (一)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07年1月11日公告了《公司2007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公司2007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为公司一次性授予股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1,725万份股票期权;本期股权激励 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5年,行权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年;本期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与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孰高原则确定, 为12.98元/ 股;激励对象应按照计划规定的条件和方式逐年分期行权.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已经 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 会审核无异议并经由公司国有股东报财政部审批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现 正在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有关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07年1月11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公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07年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关于2007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同意公司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 十个公司股票交易日的股票均价的90%(13.09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额为12. 288亿元,募集资金项目为投资5亿元用于基于ezONE业务基础平台的数 字城市应用技术与信息系统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对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增 资2.288亿元、对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亿元.上述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07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现正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有关本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内容, 请参阅公司于2007年2月6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公告. (3)出售诚志股份股权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为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 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主干产业的快速发展,2007年2月3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清华控股转让公司持有 诚志股份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将公司持有的诚志股份40,228,095股以5.6元/ 股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合计股权转让金额为22,527.73万元.转让 后, 公司不再持有诚志股份的股份.本次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并已经2007年2月2 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请参阅公司于2007年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10、其他重大事项 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 书》(国)登记内变字[2006]第665号核准,公司自2006年5月30日起正式更名为"同方 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三季: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中期: 1、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设工作的情况 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 且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公司 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为未来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提供制度性支持,公司废止了原来实施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 将原在《专门委员会》中进行规定的相关内容改由《公司治理细则》中进行 规定,并根据证监会股权激励计划的要求,单独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规则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制度进行规定. 未来公司将视发展需要,分 别制定不同委员会的专门议事规则,以使得制度的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006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改上述制度的 议案, 其中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已经2006年5月19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0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4,617,555.41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为629 ,672,732.90元,中期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 3、公司上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告, 于7月19日实 施了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 该方案是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574,612,295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 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57,461,229.50元,尚余可供分配利润545,055,177.49元留 待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 4、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资产重组事项 6、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本报告期,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本报告期,无重大租赁经营和抵押事项. (3)本报告期,无重大货币资产委托管理事项 8、本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内,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及下属控参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 .78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4.05%.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发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被担保对象担保事宜为公司为清华同方(哈尔滨 ) 水务有限公司、佳木斯同方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哈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佳木斯 东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需要提供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9、截至本刊登之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1)2006年1月5日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的公告. (2)2006年1月9日刊登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2006年1月11日刊登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4)2006年1月16日刊登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5)2006年1月20日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6)2006年1月24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7)2006年2月7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8)2006年3月8日刊登重大事项公告. (9)2006年4月18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5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10)2006年4月19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召开2005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11)2006年5月22日刊登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2)2006年5月23日刊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0、股权分置改革事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为:公司的五家非流通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 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使所持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一致同意向方 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 根据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03,751,603股,即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 8股.在该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 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支付 情况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作出了法定承诺.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所持有的清华同方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17日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产权〔2006〕63号《关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 》的批复,并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 公司已于2006年2月7日公告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对价股份已于2 006年2月10日上市,公司股票自2006年2月10日复牌,股票简称由"清华同方"变更为" G同方",股票代码"600100"保持不变.股改实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关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2006年1月 5日、2006年1月9日、2006年1月11日、2006年1月16日、2006年1月20日、2006年1 月24日、2006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11、其他重大事项 经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 书》((国)登记内变字[2006]第665号)核准,公司自2006年5月30日起正式更名为"同 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一季: 1.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5年末期: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3、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公司担保事项 本报告期内,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27亿元(82,663万元), 占公司净资产的27. 13%.与2004年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7亿元相比,公司当期增加对 外担保余额净值0.57亿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经2005年5月26日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 00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在实际经 营中所需资金产生的银行借款进行担保. 同时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进行了较为 严格的监管措施,目前资金使用正常,有利地保障了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本年度无重大租赁经营和抵押事项. 5、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有重大承诺事项. 6、本报告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年度,经200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05年审计服务机构. 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自2001年公司聘用以来已经连续服务五 年, 其中本期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张克东先生自2002年起已经连续服务4年,签字的注 册会计师朱敏珍女士自2003年起已经连续服务3年. 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公司所支付的本年度审计报酬.此外,公司控股子 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外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其审计服务机构. 注: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参 股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所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财务审计费用不含差旅、食 宿等. 7、股权分置改革事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为:清华同方的五家非流通股股东:清华控股有 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 装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使所持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一致同意 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 根 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03,751,603股,即方案 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 8股.在该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 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 支付情况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 作出了法定承诺.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所持有的清华同方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 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月17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产权〔2006〕63号《关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 》的批复,并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 公司已于2006年2月7日公告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对价股份已于2 006年2月10日上市,公司股票自2006年2月10日复牌,股票简称由"清华同方"变更为" G同方",股票代码"600100"保持不变.股革实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关于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的详细情况, 请参阅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2006年1月5日、2006年 1月9日、2006年1月11日、2006年1月16日、2006年1月20日、2006年1月24日、200 6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的公告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005年三季度: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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